廣德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韓家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中共宣城市委批准,宣城市紀委監委對廣德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韓家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韓家清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忘記初心使命,紀法底線失守。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等財物;個人有關重大事項隱瞞不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利用職權爲親屬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韓家清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宣城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宣城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韓家清開除黨籍處分;由宣城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宣城市紀委監委)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