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走富商妻討1.2億 三男擄人勒贖變私行拘禁遭判刑

今年3月20日上午,陳姓、楊姓、林姓3名男子光天化日將正在遛狗的新北市三重某黃姓富商妻子當街押走,帶到苗栗縣陳男另個住處拘禁,要求富商支付400萬美元(約1.2億元)。檢方原將3人依擄人勒贖罪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認定,3人系受一名「王董」委託處理雙方債務糾紛,今依私行拘禁罪各判處3人2年、1年10月 及6月徒刑。

據瞭解,黃姓富商疑似因經營二胎民間放款業務,與「王董」間有債務糾紛。「王董」於是委託陳、楊、林3人,試圖以私行拘禁黃妻,迫使黃男出面處理雙方債務,並提供被害人住處、長相等資料。

今年3月19日,3人先前往黃妻住處附近,確認犯案地形及目標,觀察黃妻遛狗路線,研擬犯案計劃後離去。隔天上午11時18分許,黃妻再度帶狗出門散步,陳男於是開車突然駛至黃妻身旁,與楊男一起下車強拉黃妻上車,將人綁架至苗栗縣通霄陳男住處,交由林男看管。

途中,楊男還要求黃妻以黑色口罩遮住雙眼,奪走手機將SIM卡取出,斷絕其對外聯繫及避免遭警方定位追緝,接着就由「王董」與黃男聯繫,要求付款400萬美元或等值泰達幣。警方接獲黃男報案後,隨即掌握3人行蹤,僅案發後5個半小時,隨即於當天傍晚17時45分救出被害人。

陳姓、楊姓、林姓3名男子,今年3月20日上午,光天化日將新北市三重某黃姓富商妻子當街押走,要求支付400萬美元,檢方原將3人依擄人勒贖罪嫌起訴,新北地院認定,3人系受委託處理債務糾紛,今依私行拘禁罪各判處3人2年、1年10月 及6月徒刑。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