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聯幫堂主押人私行拘禁遭判刑 擄人、組織犯罪獲無罪
北聯幫北正堂堂主「鴨鴨」張孟築因私行拘禁遭判刑1年4月。(資料照)
北聯幫北正堂堂主「鴨鴨」張孟築,去年6月起夥同其他小弟等人,暴力討債、強搶泰達幣、教訓叛徒等犯行,士林地院審結,張姓堂主涉犯私行拘禁罪,應執行1年4月徒刑,其中以假鈔買泰達幣的劉男、王男犯詐欺取財罪,判處3年4月、3年6月徒刑,幫忙押人的同夥,分別被判處5月到10月不等,可上訴。
去年6月,洪男因積欠賭債,被黃男等人帶到張男在八里的倉庫,衆人以鐵錘毆打,要求洪父拿錢贖人,虐待5小時候拿到22萬餘元,纔將人釋放。8月間,劉男、王男與幣商相約,原本要以955萬買34萬顆泰達幣,2人以玩具鈔充當真鈔,當泰達幣轉入電子錢包後揚長而去。9月間,因小弟短報載運廢土的價格,將兩人押到八里的倉庫,用刀子割傷手腳、脖子,關入鐵籠拍照,上傳到臉書炫耀。
張等人不同時間3次作惡,法官分依私行拘禁罪,判處張、黃、劉、陳、王、唐5月到10月徒刑,張、黃不得易科罰金。8月間詐取泰達幣,2人分別遭判處3年4月、3年6月,9月押人教訓小弟,張、黃、高遭判刑10月、10月、9月。另外檢察官起訴擄人勒贖、組織犯罪等,法院均認定不構成,傷害部分全部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