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式槍殺貓霖幫幫主 林哲汶、林文慶無期徒刑定讞
行刑式槍殺貓霖幫幫主,林哲汶、林文慶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龍潭區2019年9月發生「貓霖幫」幫主江宗霖在住家前遭行刑式開槍轟頭身亡,殺死江的兇手林哲汶、林文慶,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2人無期徒刑,最高法院20日駁回2人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2019年9月桃園龍潭貓霖幫幫主江宗霖在家門前遭林哲汶、林文慶連開3槍、槍槍瞄準要害,見江中彈還持槍托猛砸頭10餘下,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犯案動機爲2人和江男發生財務糾紛心生不滿,更透過管道得知江適逢母喪,認爲有機可趁,才犯下此次極其殘忍兇殺案。
一審法官認爲兇嫌2人還年輕,自小父母離異,經教化後仍有機會返回社會並無判極刑之必要;4月宣判,依殺人、攜帶凶器強盜未遂罪判2惡煞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去年11月11日高院二審宣判,合議庭仍依照殺人、槍砲、加重竊盜等多項罪名,判處2名兇嫌無期徒刑且褫奪公權終身。
林哲汶、林文慶2人不服判決上訴最高法院,三審法官認爲二審在適用法則及踐行程序都無不當違法,駁回2人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