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割頸案一審宣判 國教盟呼籲處理結構性問題
去年新北市割頸案導致楊姓少年身故,今日新北地院一審宣判,行兇的郭姓少年被判9年,涉嫌教唆的林姓少女被判8年,全案仍可上訴。國教行動聯盟今日號召關心議題的家長與民衆,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呼籲處理少年事件處理系統的結構性問題、擴大曝險少年定義。
國教行動聯盟認爲整個少年事件處理系統早已失靈,「少年事件處理法」於2019年修訂,將原本司法嚴密把關的系統,轉向行政輔導爲主,導致執行中出現了許多漏洞,案件處理效率和效果也很不理想。
國教盟指出,具體問題包括定義模糊與執行困難,許多因幫派或不良組織利用而犯罪的少年,未能被有效納入「曝險少年」的輔導範疇。再來是行政輔導效果不彰、司法系統角色弱化,修法後少年法院僅在輔導無效或由警察、少年輔導委員會移送案件時才介入,無法有效防範嚴重犯罪。
國教盟更發現結構性問題導致的漏接,像是教育體系無法掌握犯罪少年背景,如郭姓少年是否有幫派背景、曾涉及槍械暴力等資訊,都集中在司法系統,教育體系無法進行有效的預防和輔導。再來是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存在漏洞,案件進入刑事程序前,少年法院的先議程序往往未能全面評估少年的犯罪風險,特別是當涉及幫派或暴力事件時,調查深度和資源不足。
國教盟嚴正呼籲主管機關應切實檢討非行少年處理機制成效不彰問題,才能修補漏洞,有效輔導非行少年,預防少年殺人事件再度發生,避免今日的非行少年,成爲明日的成人罪犯。
國教盟在記者會中,也提出十大訴求:
一、調保官審前調查程序與專業性需完善
二、少保官保護管束的作爲需有明確規範
三、過渡性教育措施需加速推行並強化執行成效
四、跨部會資料共享機制應完善建立
五、修正少事法,分離少年調查官與保護官的職責
六、修正少事法第3條,擴大曝險少年定義
七、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
八、強化被害人權益與閱卷權的保障
九、強化少事法第42條第五款「425平臺」的召開頻率與實效性
十、少年犯罪記錄需在10年後沒再犯才塗銷,不可3年內
國教行動聯盟今日號召關心議題的家長與民衆,聲援新北割頸案受害人、楊姓少年父親。記者李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