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審教師年改 行政院:老人花費較少!?引激辯

▲針對教師年改,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審理。圖爲先前退休教師團體要求大法官釋憲行動。(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5日繼續召開憲法法庭,下午進行教師年改部分關係機關行政院考試院方面代理人黃旭田律師,發言時提到「年紀越大的人花費越少」,引起聲請方不滿,聲請方代理人董保城更直接反嗆:「你有當過老人嗎?」這次憲法法庭結束後,大法官將在1個月內指定期日公佈解釋。

本次憲法法庭進行教師年改部分,聲請人指定代表立委曾銘宗高金素梅林爲洲出席,另外委任代理人由律師林石猛教授董保城、律師朱敏賢出席;關係機關行政院指定代表仍爲政務委員林萬億、教育部處長李嵩茂、考試院指定代表銓敘部司長陳紹元,代理人則有副教授陳信安、律師翁國彥、律師黃旭田出席。鑑定人則由聲請人推薦教授黃耀輝、關係機關推薦副教授柯格鍾

一開始由立委曾銘宗陳述,他認爲政府針對教師年改,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平等原則,已經是一個不守信用的政府。他更認爲,教師年改之後讓「大學教師退休金領得比中小學教師還少。」要求大法官宣告政府年改政策違憲

而在關係機關陳述時,代理人黃旭田律師指出,沒有證據證明年紀越大的人需要更多的錢花費,甚至根據資料顯示,年紀大的人花費比較少,若有較大金額支出則在醫療花費,則是在健保部分保障,並非由薪資年金處理。黃旭田的發言隨即引起聲請方的不滿,聲請方代理人董保城直接挑明問黃旭田「你有當過老人家嗎?」

黃旭田進一步解釋,雖然他不是老人家,但大家都曾有照顧老人的經驗。他舉出衛福部2017年調查資料,顯示55歲以上老人月支出1萬5000元,65歲以上則爲1萬3000元,確實越老花費越少;另外他也提出美國的相關調查,指出基本生活費確實是越老花費越低,因此政府做出漸進式改革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