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拿滅火器驅趕業主:底氣從何而來?
又見物業與業主發生衝突!這一次,物業公司員工竟拿着滅火器噴向業主。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江區政府發佈的情況通報,6月14日,某小區30多名業主因物業管理收費過高和樓房銷售及辦證等問題,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交涉時發生語言衝突。物業公司4名員工使用滅火器材將滅火乾粉噴向業主,導致6名業主受傷。公安機關對4名員工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處罰。目前,區政府已成立處置工作組。
雙方交涉的問題是否真實存在,有待工作組的進一步調查。但是物業人員這種侵犯業主人身健康的行爲,不僅傲慢,而且違法,業主有權要求賠償。事件在網上發酵後,@中國消防發微博指出,滅火器噴出的粉塵如果被人體大量吸入,會導致窒息。而私自挪用消防設施,屬於違法行爲。
事實上,物業和業主發生衝突並非個例。2020年,針對小區內房屋存在多處外牆、飄窗外延開裂的問題,合肥某小區100多名業主聯名提出了整改書,在物業公司並未給出明確答覆後,幾名業主送上了“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的“錦旗”,雙方爲此還對簿公堂。今年5月,西安住建局公佈了11家信用扣分物業公司,其中不乏存在物業人員與業主發生爭執,或小區因停水導致業主羣體上訪事件。
衝突之所以時常出現,根本原因在於雙方發生矛盾時沒有有效的解決途徑。理論上,如果有業主認爲物業收費不合理或服務不到位,首選途徑是通過業主委員會解決,由其提出召開業主大會進行審議,或者由業主委員會出面交涉。但現實情況是,很多小區根本沒有業主委員會。即使有,從召開業主大會到最後達成一致意見也並不容易。實際上,業主和物業公司還是處於不平等的地位。
柳州這起事件,隨着相關部門的介入,對於業主反映的問題相信會給出合理的答案,得到妥善的解決。如何防止此類問題再度發生,則更需要關注。目前來看,最關鍵的,還是要暢通物業公司和業主溝通的渠道,有爭執出現時,能夠有中間組織進行協調,比如各小區儘快推進業主委員會的設立。監管部門也要積極履職,對於物業服務收費等問題,《物業管理條例》早有規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督。
業主與物業公司,一方是聘請者,另一方是被聘請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者,目的都是爲了維護小區,並非水火不容。疫情期間,不少物業公司的服務保障工作得到業主稱讚就是最好的證明。希望各物業公司遇事能少一些傲慢,業主也能耐心溝通,共建和諧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