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幹任/別把他人苦難當做惜福教訓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阿根廷分會的義工里奧斯(Migue Rios),在臉書分享一名位在波薩達斯(Posadas)的貧窮女童,在攝氏38度的高溫下跪在地上舔積水解渴。(圖/翻攝自Migue Rios臉書)
日前有則外電報導,沒有引起國內輿論太大的關注,但據說在國外卻引起非常多人的關切。該則外電是介紹一張拍攝於阿根廷的照片,照片中的女孩,貌似高溫炎熱太過口渴,竟趴在地上喝積水。
每當類似旁觀他人苦難的新聞報導出來,總會有種輿論是「感恩自己過得很幸福」,一種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自我安慰,接着便提醒自己或身邊的人要珍惜所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而臺灣發這則外電新聞的媒體小編,在粉絲團上的短評,正是「感恩自己過得還不錯」。
以前,我就很厭惡這種拿別人苦難,做爲提醒自己或孩子要惜福的教訓;華人世界流傳很廣「三世因果論」中,也有些類似的情況存在(例如要是不惜福,以後就會變得跟非洲的孩子一樣沒飯吃)。然而,當看見別人正在受苦,不該只用來提醒自己現在有多幸福好嗎?因爲當初拍攝這張照片的記者,不只是拍了照片而已,也不只將照片傳送出去而已,還用實際行動幫助了那個女孩,並且呼籲更多人加入關心類似情況的孩童。
我們該在別人承受苦難時,看見自己的責任,反思自己有什麼能力能略略改變這樣的不幸現象。也就是說,挺身而出,以實際行動去做些什麼,去推動世界朝更美好、更公平的目標改變。
最近適逢聖誕節,在西方,聖誕節不只是慶祝耶穌基督的誕生,更是一個充滿愛與分享的節日。所以在西方社會裡,每到聖誕節,一定會有應景的故事創作或電影上市,主旨一定是鼓勵並倡議愛與分享。像是狄更斯的短篇小說《聖誕歡歌》,講述一個原本吝嗇又小氣的守財奴,因爲聖誕夜碰到三個精靈讓他幡然悔悟、改變性格,轉變成爲樂善好施的大善人。而這部小說也被被好萊塢翻拍過無數次。
這些故事都在在提醒我們:有餘的人要站出來分享自己的有餘,幫助那些仍有欠缺和不足的人。如果看見苦難的人,只會回頭要自己或孩子惜福,如果只把別人的苦難,當成提醒自己不要淪落的警惕,那不但是在消費他人的痛苦,更是二次傷害。
的確,社會上有些人會利用同情心,假裝貧苦騙走我們的金錢。然而,若是因爲少數的騙子而不再良善、不再樂於助人、不再分享,我以爲那不過是給自己停止幫助他人找的藉口罷了,還不如大方承認自己就是不想幫助人。
幸好,社會上並非總是隻有看見他人苦難,而慶幸自己幸福的聲音,還是有很多樂於助人的人。像是辛苦賺錢、努力捐錢的菜販陳樹菊、提供10元自助餐給窮苦人的莊朱玉女阿嬤,甚至看見新聞中有人落難就出錢、出力幫忙的熱血鄉民,抑或是看到網路分享某個深夜還不能回家,只爲幫家人籌措醫藥費的小攤,就衝去以新臺幣幫忙「下架」的網友……
▲賣菜賺辛苦錢的陳樹菊,卻大方捐款濟貧、助學校建圖書館,她的善行還被美國《時代》雜誌選爲年度最具影響力的百大人物。(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我知道,我們的社會有更多人樂善好施,只不過略有遺憾的是我們只對明顯可見的貧窮與辛苦有感,尤其被幫助者,往往得要懂得感恩,或道德上毫無可指責的瑕疵時我們纔會樂意幫助。如果對方的苦難是自找的,是自己可以改變卻自我放棄時,我們就會選擇視而不見,甚至嚴加譴責。
雖然不容易做到,但就我看來,落入苦難中的人就是需要幫助,雖然可憐之人亦容易有可恨之處,但也是人,還是個需要幫助的人,至少需要江湖救急(但不救窮)。就像急診醫生,不會先問送進來的傷患究竟是肇事者還是被害者才決定是否搶救,法律、道德與責任歸屬的事情,就交由相關單位去裁決。
面對苦難,還有更重要的,就是培養願意不求回報,心甘情願幫助(救急)的胸懷,即便需要幫助的人不是什麼道德純潔、無辜的可憐人。幫助人,是因爲他落入困苦之中需要幫助,而且我們剛好撞見並有能力幫助,僅此而已。
美國公路流傳一則故事,有個人的車子拋錨停在路邊,等了許久終於出現一輛車,而且停了下來,這輛車的駕駛二話不說幫拋錨車主換了輪胎。當車主感謝的問對方要支付多少報酬時,對方只說:「不用,只要記得將來當你看見需要幫助的人時,要像我今天幫助你一樣幫助他,把這份幫助傳達下去。」
人生在世,絕少人能一帆風順,任誰都曾在人生低潮中受過人不求回報(甚至根本回報不起)的幫助,而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爾後也樂意並無私的出手相助,將互助的精神傳遞下去。我想,這應該是耶穌降生的聖誕節,所欲傳遞最重要的價值:人們該彼此幫助,你們應當愛鄰舍並且愛人如己。
聖誕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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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幹任,職業作家,專事時事評論寫作,主持部落格「敦南新生活」同時,也是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專業講師。以上爲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