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防蚊液不天然 消基會:產品添加敵避成分

記者蔡孟修臺北報導

夏日蚊蟲肆虐,防蚊液成爲暢銷商品,但消基會日前對市售防蚊液與防蚊貼片調查,發現標榜「天然」的防蚊商品,居然含有敵避成分,且有多達91%防蚊液衛生署查驗登記,就註記明衆可使用於身體上,至於防蚊貼片同樣沒有標示不可貼於人體上,琳瑯滿目的防蚊商品卻沒有合格標準嬰幼兒可能在家長的疏忽下,成爲最直接的受害者

▲消基會抽查的市售防蚊液,有九成未標衛生署查驗登記。(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於7月間抽查市面上12件防蚊液及7件防蚊貼片,共19產品,檢視其商品標示是否完整。其中歐護天然蘆薈防蚊液,既已標榜「天然」,但成分標示卻有「敵避(Deet)7%」字樣,且包裝上亦未標示含有與「蘆薈」相關的成分,不免令人質疑。

其他18件商品同樣出現「天然」的字眼,而使用的防蚊成分多爲人工合成的草本植物精油等,在製造的過程中,已添加防腐、穩定等人工合成成分,充其量只能稱作「含有天然成分」而已,同時也不代表不含有化學物質

此外,12件防蚊液樣本,僅歐護天然蘆薈防蚊液有標示登記字號,其他11件防蚊液皆標榜可以直接使用於皮膚上、但在包裝上卻無任何的衛生署字號,高達91%不合格。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廣告常可見到將防蚊液噴灑於皮膚上,但並非所品牌都適用。市售的防蚊液分爲「環境用藥」及「衛生署覈准藥品」兩類。未取得衛生署覈准字號的環境用藥防蚊液,只能噴灑於四周環境或衣物紗窗上。可直接用於人體的防蚊液是屬於藥品,需經衛生署查驗登記。

另外,消基會這次抽查的7件防蚊貼片樣品,72小時長效驅蚊貼片僅在使用方式上註明「將驅蚊貼片貼在揹包、推車、帽子等隨身物或衣服上」,卻未直接告知消費者不可以貼在皮膚上,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消基會呼籲,有9成的防蚊產品皆爲精油製品,不需經過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查驗即可上市販售。然而防蚊產品的主要使用對象爲嬰幼兒及孩童,直接配戴甚至塗抹兒童身上的產品,應該嚴格把關,尤其標榜天然的產品,更應有相關規範,消費者在購買時纔有依據。

消費者在使用防蚊液商品時,也應該按照規定使用,根據國外報告,防蚊液和防曬液共用曾出現神經性中毒過敏案例,因此建議消費者使用防蚊液前可先作局部皮膚敏感測試戶外活動結束回來後,應馬上用肥皂及水將防蚊液洗掉,並且避免與防曬液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