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8古蹟修復 執行率不到一半挨轟
桃園市文化局古蹟修復執行率不到5成挨批,文化局解釋,古蹟修復會有不可預料的狀況,因此執行率低。(桃園市文化局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文化局9日在市議會工作報告,民代批文化局對大溪梅鶴山莊、龜山憲光二村等8個重要古蹟進行修復計劃工程,總共編2億多預算,但是執行率卻不到一半,管理慘不忍睹,要求文化局改善。
桃園市文化局表示,古蹟建築修復執行率不到5成,主要是因爲古蹟歷史建築修復工程有特殊性,可以施作的廠商資格嚴謹,因此常有流標的狀況。此外文化資產修復有隱蔽性,常常施工解體後,才發現狀況,需要變更設計、調整修複方式,纔會無法按照規畫期程進行。
市議員彭俊豪說,桃園歷史、文化資產維護管理慘不忍睹,8個重要古蹟修復工程計劃編列2億多預算維修,執行率卻不到5成。甚至有4古蹟、24歷史建築還沒有擬定管理維護計劃。
文化局表示,今年有11項文化設施整修工程,包含大溪和平路48、48-1號灰壁彩繪、大溪梅鶴山莊、蘆竹德馨堂、35中隊飛機棚廠、龜山憲光二村、大溪建成商行、桃園郡米穀統制組合倉庫、歷史街區老街修繕。完成的是大溪太武新村眷舍暨景觀、中壢馬祖新村、大廟口派出所修復工程。
市議員黃敬平也批評,憲光二村修復案,原本文化局與業者約定,營建廢棄物以1立方米換算爲0.6公噸,未料實際清運數量超出契約預算後,卻片面將1立方米換算1.2公噸,也就是少計算2倍。此外還在開工8個月才發現尚未鑑界,影響工程進度,痛批文化局尸位素餐。文化局長莊秀美解釋時,還被黃批「你閉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