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二航廈工程弊案 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等15人起訴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工程弊案檢方偵結依貪污罪嫌起訴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等15人。(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機第二航廈工程弊案,前工程處長林文楨等人涉嫌於2017年至2018年間參與規畫督導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案期間,先後向4家承包商索賄,總經費約2億元工程費要求百分之3即600萬元回扣,項目包括第三航站土方、機場道面維護、機坪新建等工程均涉入,檢方12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將林文楨與吳姓工程師等15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稱,桃機第二航廈於2015年擴建初期,因漏水問題內部人員已質疑施工品質出現嚴重瑕疵,檢舉時任工程處長58歲的林文禎、45歲的吳姓工程師可能收受廠商好處,桃檢於今年8月指揮上百名調查人員同步搜索,查出2017年至2018年至少有5件標案可疑,林涉嫌泄漏底價、變更預算與浮報工程價格圖利特定廠商。

▲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工程弊案,其中二航廈擴建部分已啓用數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檢方還查出,桃機公司於2015年11月間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工程」公開招標,由特定廠商得標後於2016年5月報請第一次變更設計,林文禎在同年10月向特定廠商王姓副總工程師索討回扣,約好以工程費2億餘元的百分之三收取整數600萬元,並由下屬吳姓工程師爲收取回扣窗口

起訴書中還提及,桃機公司「107至108年度桃園國際機場道面維護工程」招標因多次流標,林文禎幫助某營造公司得標,涉嫌泄漏預算總表、詳細價目表與該標案歷年標比資料,去年3月間開標後,僅特定一家廠商投標仍然得標,決標金額與底價比高達百分之95.78,明顯有泄漏底價之嫌。

起訴書指出,林文楨在「新二機棚廠前機坪新建工程」、「桃園國際機場G4加油站新建工程」案,都涉嫌護航、泄漏招標資訊讓特定廠商獲利,檢方復訊時,林辯稱是業者主動行賄,坦承有收受回扣,但廠商卻指證是林主動索賄,涉嫌在工程中至少收受百分之三回扣。

桃檢認爲,林文楨擔任桃機公司工程處長要職,爲貪圖金錢忘卻身爲公務員職責,長期收受廠商回扣與賄賂,還涉嫌泄漏標案資訊,造成廠商不公平競爭,偵查中雖繳回部分犯罪所得但始終否認犯行,建請從重量刑宣告褫奪公權,檢方偵結將林文楨、吳姓工程師等15人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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