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赴澳洲求職慘遭凌辱 面試官2度性侵泄慾:讓妳舒服
臺灣一名29歲女子去年10月到澳洲一間飯店面試工作,不料面試官看完履歷,反問「妳能做什麼來說服我聘用妳?」,隨後在飯店內兩度性侵臺女得逞;目前全案進入審理階段。
根據《每日郵報》報導,臺籍女子抵達澳洲4天后,前往達爾文(Darwin)的潘達納斯曼特拉飯店(Mantra Pandanas)應徵房務。由於臺女英文不流利,因此面試全程都利用手機「中翻英」與面試官溝通。
過程中,面試官布萊德斯(Ruel Lizardo Baradas)頻頻試探「妳能做什麼來說服我僱用妳?」反覆翻看資料,結果發現臺女有按摩師經歷,立刻要求她當場示範。
享受完按摩後,布萊德斯說「換我來給妳按摩,讓妳舒服」,臺女勉強答應,不料隨即被脫去內褲2度性侵。
開庭時,辯護律師馬利(Peter Maley)表示,臺女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她不願意」,否則即便她覺得被告很猥瑣、背叛妻子,也與性侵案件無關。檢方則反擊,指布萊德斯曾向臺女說「妳很漂亮,我很喜歡妳」,後續臺女將提供證據來證明是受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