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換老舊警車 屏東打擊犯罪添利器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14日上午在縣警局交通隊,主持新購警用機車授車典禮,今年再增購51輛,汰換逾齡警用機車、巡邏車,鍾佳濱代表縣長曹啓鴻感謝縣議會,大力支持警方增購車輛的預算案,希望透過新增車輛的機動性,提高見警率及服務品質,成爲維護治安、防範犯罪的利器。
屏東縣警察局警用車輛汰舊換新工作,近二年來在縣政府及縣議會大力支持下,透過逐年預算編列及追加方式辦理汰換,巡邏機車逾齡比率由高達77.43%已大幅降至24.81%,但巡邏車部分仍高達54.59%,所以警察局這次採購警用車輛以巡邏車爲主。
14日的授車典禮,包括縣議員李世斌、李清聖、邱名璋、蔣家煌、林亞?等人出席,副縣長鍾佳濱表示,這次警用車輛汰換經費,縣府編列2000萬預算,感謝議員們的支持通過辦理採購,全新的裝備,必能讓警察同仁在各項執法及爲民服務工作上,提高服務品質與見警率。
副縣長鍾佳濱強調,警察是人民保母,執法工作應考量民衆的需要,就像警務人員配戴的帽子外圓、胸章方正一樣,「方正代表執法公正不阿,外圓象徵處事圓融,提高服務滿意度」,未來配合逐年汰換老舊警用車輛,讓屏東的治安無憂、人民的生活無慮。
縣警局指出,今年度警察局編列「中央一般性補助款-汰換警用車輛」經費新臺幣2000萬元,計採購汰換巡邏車22輛、偵防車7輛、通訊車2輛及巡邏機車20輛,這次警用車輛增購後,巡邏車逾齡比率汰換後預計將降至42%左右,對於員警執勤車輛調度及出勤機動性將有所幫助。
縣警局長林金郎感謝縣政府對屏東分局辦公廳舍遷建、路口錄影監視系統建置及汰換逾使用年限警用車輛各項經費編列,讓警政工作推展更爲順遂。他表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且警察勤務具有其機動與時效特性,逐年汰換逾使用年限之警用車輛,藉以提升員警執勤效能與打擊犯罪的機動性,對於第一線打擊犯罪與爲民服務的警察而言,絕對具有正面鼓舞與激勵士氣的作用。(新聞來源:民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