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知本光電開發案 部落族人陳情要求縣府撤掉
臺東縣政府在知本溪出海口規畫161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園區,當地卡大地布部落在日前聲請停止執行,1日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裁準;部落3大家族頭目帶領部分族人11日前往縣府陳情,要求縣府及廠商放棄上訴,撤掉光電案,對此縣府迴應仍在履約中但尊重部落意見。(蔡旻妤攝)
臺東縣政府在知本溪出海口規畫161公頃的太陽能光電園區,當地卡大地布部落在日前聲請停止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日裁準;部落3大家族頭目帶領部分族人11日前往縣府陳情,要求縣府及廠商放棄上訴,撤掉光電案,對此縣府迴應仍在履約中但尊重部落意見。
知本光電開發案引發爭議,部落3大家族拉罕(頭目)帶領部分族人11日上午前往縣府陳情,族人在縣府大門廣場前拉起布條表達訴求,警方擔心陳情過程會有突發狀況,派遣警力四周警戒維護秩序,由參議劉榮堂代表縣府接受陳情書。
羅法尼耀家族代理拉罕、議員陳政宗說,縣府從選址、招標到諮商同意程序,就是一連串錯誤,且縣府光電案設計與做法早已落伍,部落絕對不會接受,希望縣府和廠商放棄上訴,尊重部落主權,撤掉光電案,還給部落正常生活。
而瑪法琉家族拉罕林文祥表示,知本光電案已造成部落紛爭不斷,看在他眼裡,實在很難過,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開發案中止行政程序,代表着法院也能夠理解尊重部落主權自決,包括傳統文化狩獵及耕種權益,這是部落的勝利。
對此,縣府迴應,雖然部落訴求獲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止執行,但該案契約仍在依約履行中,縣府不得片面終止或解除契約。而部落表達的意見,將予以尊重,並強調在尊重部落及兼顧環保前提下,會依法依約辦理。
縣府財經處指出,知本光電園區案在2019年已獲部落會議同意,原計劃高度開發已改爲低度活化,正在向經濟部能源局籌設許可,1日得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消息後,已洽能源局瞭解情況。對於部落的意見和聲音,縣府給予尊重。
據瞭解,臺東知本光電園區是過去捷地爾開發案地點,原有226公頃用地,縮減後仍有161公頃,從捷地爾案規畫迄今已閒置35年,淪爲廢棄物丟棄場域。縣府於2017年在知本溪出海口規劃開發太陽能光電園區,引起部落及環保團體關注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