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行政調解促成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中全 通訊員 牛敬良 張英男
“此次出庭應訴,就是爲了通過司法程序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對於本案經人民法院認定存在程序違法的行政行爲,我們將及時糾正並依法依規向行政相對人做出賠償,絕不失信於民……”近日,吉林省鄭某訴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政府行政賠償案在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副區長作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因項目建設需要,鄭某擁有的3處房屋被納入徵收範圍,其中2處被認定爲違法建築。鐵東區人民政府依法強制拆除違法建築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致使鄭某的合法房屋坍塌。因賠償標準與區政府未達成一致,鄭某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區政府賠償其財產損失。
受案後,四平中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向鐵東區人民政府送達《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通知書》。在公開開庭審理過程中,審判人員充分聽取雙方訴辯意見,細緻梳理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經徵詢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合議庭展開耐心細緻的調解,通過情理法多維度向雙方釋法明理,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行政賠償調解協議,解開了行政相對人與區政府之間的“心結”。
該案的實質性化解,不僅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利益,也消除了其對行政機關的牴觸情緒,增進了人民羣衆和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與信任,對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起到了積極作用。
據悉,自2024年以來,四平地區兩級法院審結行政案件363件,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98件,行政爭議化解率達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