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委被提名人呂秋慧:謝宜容僅是免職 可再任公務人員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呂秋慧。記者黃義書/攝影
勞動部公務員之死事件延燒,勞發署北分署前署長謝宜容被記兩大過免職,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呂秋慧今天說,公務人員若對行政處分不服,可以在30天內提起覆審,謝宜容僅是免職確定,未來仍然可以再任,不過任用的公務機關,必須要有很大的勇氣。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上午審查呂秋慧人事案,民衆黨立委林憶君詢問,謝怡蓉涉及勞動部霸凌案,直接被記兩大過免職,是否能夠提出救濟拚翻案,呂秋慧坦言,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若對行政處分不符,可以在30天內向保訓會提起覆審,後續也能向臺北高等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公務員保障救濟機制。
林憶君再問,公務人員被免職確定,能否擔任機要人員或政務官,呂秋慧說,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未來仍然可以再任,現在只是免掉現職,還具有公務員身分,不過銓敘部也有考慮到這點,「有些人馬上再任,社會觀感真的很不佳」,因此有提出考績法修正草案,比照懲戒撤職停止任用1至5年,除非是免除職務,免職仍然可以再任。
呂秋慧表示,謝宜容已經向保訓會提起救濟,因此她不適合就個案評論,不過這件事情轟動國內,大家都感到非常痛心,即使未來還要再任,也要有機關首長願意任用,「這樣的公務人員,自己要多加考量」,畢竟牽涉社會輿論觀瞻,也許時間久了會比較淡忘,不過仍然要有很大的勇氣,否則將來也會是全民矚目的事件。
此外,呂秋慧也在口頭報告時指出,保訓會負責全體公務人員權益保障及訓練相關事宜,爲了提供公務人員更加安全與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訓會應該加強「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的規範密度與內涵,除了強化安全及衛生防護組織功能,也要增加外部監督機制及擴大基層人員之參與。
呂秋慧建議,保訓會應該增訂高風險職務人員特別防護專節,提升對於高風險職務公務人員的安全衛生防護,並且增訂監督、檢查、通報與課責機制,督促各機關確實落實執行,營造安心無虞的職場環境,配合考試院數位轉型政策,也要廣爲宣傳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線上申辦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