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民進黨提釋憲 民意將反撲(司馬法)
立法院民進黨團26日表態,會對3大法案聲請釋憲,並同步提出暫時處分。圖爲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中)與黨團成員。(資料照/姚志平攝)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立法院民進黨團26日表態,會對3大法案聲請釋憲,並同步提出暫時處分,而聲請釋憲的時間點可能會落在總統公告後、《憲法訴訟法》新法生效前;國民黨對此則強調,民進黨團提出暫時處分,將加深朝野對立,屆時不排除包圍司法院。
民進黨利用《憲法訴訟法》新法生效前的空隙,提出暫時處分案,想讓現有的8席大法官決定是否受理;若大法官受理並將《憲訴法》新法暫時凍結或宣告違憲,恐將惹來大法官「球員兼裁判」、「違法擴權」、「自肥」的重大憲法爭議,而且,新法最長也將被凍結6個月,將升高朝野政治對立,讓國家 更紛亂。
立法院24日已將《憲法訴訟法》三讀法案函送總統府,依程序,總統府應於10日內公佈、公佈3日後生效。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指出,賴總統將依法公佈,但民進黨團卻要在生效前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完全不顧憲法法庭本身的難題,其所倚杖的無非是三個理由。
一、憲法法庭是唯一有權審理並且宣告法律違憲的司法機關,所以,由憲法法庭審理《憲訴法》修正案的合憲性,具法律上的合法性。二、當法律或國家機關行爲發生可能違憲的爭議,即便是大法官本身的涉己案件,大法官也是無從迴避。過去大法官薪水被刪減案所做的釋字601號解釋就是前例。三、援引韓國憲法法院的作法。韓國憲法法院在6名法官體制下,選擇透過緊急處分程序,先凍結了相關法令,仍能就總統尹錫悅彈劾案進行審理。
但是,民進黨團卻忽略最重要、最根本的民意,立法院20日通過《選罷法》、《憲訴法》及《財劃法》修法,根據民衆黨所做的民調,有6成民衆支持3大法案的修法,跟賴清德總統指稱「立院強行通過3項法案,未經充分討論、無視民意」的認知大不相同。
再者,總統提名的7位大法官,這次全部遭立院否決,其中,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更是動員黨紀全面封殺被提名人劉靜怡,只因劉靜怡多次辱罵民進黨,包括罵前總統蔡英文貪污及論文是假的、行政院前院長蘇貞昌貪污、羞辱黨籍立委王義川等。柯建銘的說法顯示,大法官已成爲民進黨的工具,若現有的8名大法官無視社會輿論,再就《憲訴法》修正案做出暫時處分,恐將引發更大的民意反彈。
賴總統該做的,是趕快提名符合社會期待的大法官人選,讓立法院迴歸到專業審查,確保新版《憲訴法》能正常運作,而非讓民進黨立院黨團主導釋憲及暫時處分,展開新一輪的抗爭,否則,否則,全民對賴總統的執政信任度恐將全面潰堤。
(作者爲法律事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