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鬼男騙女友妹「喪葬費」53萬 原來他媽媽姑媽都活着
▲男子以結婚爲前提取信姊妹花,竟謊稱母親、姑姑往生騙錢。(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一名感情騙子纔剛關出來,就盯上開資源回收廠的姊妹花,佯稱以結婚爲前提跟姊姊交往,取信後再騙妹妹母親、姑媽死掉、給前女友分手費等騙到53萬,事後發現死人竟然都「復活」,女友也沒分手。臺中地院審結,依詐欺罪判9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2013年才用交往爲幌子,騙女友及友人金錢不還,遭南投地院依詐欺罪判刑1年,緩刑3年,卻遭撤銷緩刑入監,2017年假釋後付保護管束,同年6月期滿。他竟不知悔改,又開始動歪腦筋,在2018年4月,販售白鐵給大里區某資源回收場認識業者張姓女子及其胞姊,並與張女姐姐交往。
林男因在外欠債,缺錢花用,9月9日去找張女騙說,要給前女友分手費、姑媽過世要包奠儀等,她因爲林男宣稱要娶早年喪偶的姐姐,也說自己在南投有兩畝田,還有房子,應該財力不錯,就交付20萬給他。
林男之後又跟張女說,自己的母親往生,急需土葬及種植墓草等喪葬費用,想借款週轉。等喪事處理完畢後,會用母親遺留的500 萬元定存還債。張女信以爲真,心想姊姊男友家裡有事,怎麼可以不幫,不到一個月時間就借了共53萬元。
張女發現林男一直都沒還錢,且避不見面,請姐姐去他住處探訪,結果發現林男母親、姑媽還活得好好的,女友也沒分手,才知道受騙上當,憤而提告詐欺。
林男對於用母親死亡騙喪葬費都坦認,卻對其中3萬元堅持不認,辯稱其中13200元是他請張女幫他簽賭的錢,另外他有跟女友提到母親的目的要種植墓草,需要8000元,張女聽到就乾脆拿出16800元給他,並不是用騙的。
法官審酌,林男有竊盜、詐欺前科卻不知悔改,爲清償債務及支付生活花費,竟罔顧倫理孝道,騙說母親往生需要喪葬費用,詐得53萬元,非但破壞人與人間之信任關係,也造成張女受有金錢損害,迄今仍未賠償告訴人任何損害,判刑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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