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案遭起訴 吳宗憲:被誤解是演藝事業一部分

影劇中心臺北報導

綜藝天王吳宗憲因爲旗下LED公司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涉嫌掏空,遭檢方依最重可處10年徒刑證券交易業務侵佔罪起訴。14日吳宗憲出面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清白,是一個沒有前科人,對於案情細節,以沒看過起訴拒絕回答,還說被誤解是演藝事業一部分,會備資料替自己辯駁。

吳宗憲因涉入上櫃公司「聯明行動科技」掏空案,拿到錢後未作公用,反而將1250萬元挪爲私人花用,13日臺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將他起訴。

「套一句我常講的話,被誤解也是演藝事業一部分。」話說的酸,畢竟身爲演藝圈綜藝天王,幾度頻頻躍上社會頭版,吳宗憲下午站出來替自己辯駁。

吳宗憲表示,「(10年徒刑)這個是很惡劣的報導了,應該判100年,就100年,但是絕對不是說報紙說這樣子就這樣子,你們對檢調系統尊重在哪裡呢?我自己非常有信心,絕對沒有去做一些違法事情。」

吳宗憲說得理直氣壯,但檢方追查,認定他跟上櫃公司董座許豐揚實行假交易、真借貸,掏空3250萬元資產,違反證券交易法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

官司纏身,投資餐廳失利,LED又燒錢,吳宗憲全盛時期手上5個節目,一週休一天,如今只剩下2個,破億年收減爲4000多萬元。

吳宗憲說,「我現在兩個,但是菲哥沒有節目,但是他也很快樂,這是臺灣給我們創造出來大環境是這樣,不是我們功力退後。」畢竟無辜不是自己說的算,就看吳宗憲能不能提出更有力證據,說服檢方證明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