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錯車摸錯臀 醉男睡廁所逃過性侵指控
新北市李姓男子與朋友聚餐喝到爛醉,到加油站如廁後,不勝酒力倒在廁所昏睡,離去時迷迷糊糊上錯車,先壓在正在車內熟睡的少女身上,還猛推少女臀部,遭控性騷擾。板橋地檢署日前依罪嫌不足,將李不起訴。
26歲的李姓男子今年1月間和友人聚餐喝酒後,尿遁到附近加油站如廁,卻因不勝酒力倒在廁所昏睡,友人擡不動李男就先行離去;不久,李男昏沉沉地起身想搭友人車離去,卻不小心上錯車,誤闖一名搭載2名女兒的婦人車內。
當時,婦人16歲小女兒橫躺在後座呼呼大睡,李男上車時先不慎壓在少女身上,又誤認她是友人,猛推少女臀部企圖騰出空位,少女驚醒大聲尖叫,將李男趕下車。李男仍不死心,又衝到副駕駛座試圖上車,但車門上鎖上不了,最後悻悻然地又躲回廁所;少女被李男舉動嚇壞,報警指控李男性騷擾。
檢方偵辦時,李男直說當時真的喝到爛醉、意識不清,一心只想儘快搭友人車離去,想不到認錯車,爲車主帶來困擾,還冒犯到少女,感到非常抱歉;加油站員工及婦人的大女兒證稱,李男看起來昏茫茫,走路還搖搖晃晃。
檢察官據監視器畫面及證人證詞,認爲李男當時確因酒醉致喪失判斷能力,雖然在車內推擠少女的舉動害少女受驚,行爲確有不當,但難認有性騷擾的意圖,且李男若想性騷擾,犯後即趁亂逃逸,不會還留在廁所而遭警逮捕,因此依罪嫌不足,將李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