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魔王」管鍾演之子洗劫婦女 再遭重判8年半
▲管鍾演之子管穆池,犯加重強盜罪二審仍遭重判。此爲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身揹7條人命、綽號「殺人魔王」的黑道殺手管鍾演已遭槍決,兒子管穆池去年8月間持玩具槍洗劫王姓女子住家,一審重判8年6月。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31日宣判,駁回檢辯雙方上訴,維持8年6月的刑度。可上訴。
管穆池的父親管鍾演,是惡名昭彰的黑道殺手。他自1989年10月以來,8年多內殺害7條人命,包含臺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豐原楊春田一家三口命案、以及「龍山寺口幫」老大林復雄、理髮廳經理蔡銘洲等命案,警方跟監多時後,終於在1998年2月逮捕他到案,2011年3月4日伏法。
至於管穆池則在去年8月間犯下這起加重強盜案件,一審判決指出,案發晚間8時許,管男躲在新北市板橋區王姓女子住處頂樓,趁王女開門時,持逼真的玩具槍逼迫王女進屋,並以繩子反綁王女雙手,搜刮現金2000元、手錶、手機後逃逸。由於他在現場遺落隨身包包,警方第二天就循線逮捕管男。
管男到案後否認犯案,辯稱去年3月間,上網跟王女談妥性交易,碰面後發現長相、身材差很多,根本不想付錢。而王女爲他按摩時,他因早泄無法完事,但王女仍堅持收2000元,讓他覺得根本沒辦事就付錢很虧,所以纔想找被害人把錢要回來。但王女否認性交易,一審法院認定他犯下加重強盜罪,遭重判8年6月。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管男認罪,並豪邁的說「該關就關」,但請求法官輕判以及讓他交保。全案於31日宣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8年6月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