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總桃園分院採購弊案 前資訊室主任判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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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採購弊案時任資訊技師兼主任李秉禮、副技師姜俊林等人,收受廠商禮券手機等賄賂,泄漏標案機密對方臺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將李判3年8月,姜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榮總桃園分院在2012年至2017年間辦理採購案,廠商爲了爭取契約,多次贈送手機、筆記型電腦禮卷等,給李秉禮及姜俊林等人,李協助在標案中,將委員名單投標廠商家數泄漏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