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複合遭拒!惡男車上扒光她「強行衝刺」 完事巴頭狂毆還嗆:要死一起死
▲張男求複合不成,竟強上前女友還痛毆她,最後還恐嚇「要死一起死」。(示意圖/達志影像)
張姓男子因不滿遭到女友靜靜(化名)提分手,假借心情不好,邀約靜靜外出吃飯,又到KTV歡唱。結束後,張男強行將靜靜載往山區,要求複合被拒,張男竟脫光靜靜衣服後性侵得逞,隨後還把靜靜打得滿身是傷。直到靜靜妹妹打電話找人,靜靜才得以脫困並報警,臺中地院事後也依強制性交罪判張男5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靜靜曾是男女朋友,但2017年6月間就已分手。然而,同年7月7日,張男以心情不好爲求約靜靜外出,而靜靜也不疑有他赴約。2人當天先吃完飯後,再前往KTV飲酒唱歌。
直到隔天凌晨,張男因遭到靜靜阻止喝酒,2人因此發生口角,靜靜當場就要離開。但沒想到,張男一把抓起靜靜的包包及手機丟進車後座,而她爲了拿回東西上車,張男竟趁機關上門來,隨即開車前往山區,並不斷痛罵靜靜爲何不願複合。
期間,張男還出言恐嚇,稱若靜靜不願複合,就不可能讓她回家等,還稱「後車廂有放東西,要死一起死」,之後掐着靜靜脖子,強行脫光她衣物,強吻靜靜,最後不顧她反抗性侵得逞。完事後,張男竟不肯罷休,不斷出手狂毆靜靜,導致她前頸部及右肩挫傷、背臀及四肢多處瘀傷。
直到靜靜妹妹透過電話找上張男,並要求他立刻將姐姐在回臺中後,張男纔不甘願的送靜靜返家。
案經靜靜報警提告,但張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我們在車上討論環島旅行」,但法官不採信其說法,認爲張男爲逞一己私慾,造成靜靜身心受到極大痛苦,因此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張男5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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