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藥不得 藥師籲醫院釋出慢箋
國內近3月已有4起臺廠學名藥在安定性試驗後,發現主成分不足而回收,圖爲民衆前往醫院領藥。(郭吉銓攝)
近期陸續發生藥品出包事件,凸顯了民衆用藥安全問題。藥師表示,許多醫院爲賺藥價差,大量採購單一藥品,同成分產品劑型不齊。照理說,只要是健保給付的藥品都可開立,但許多醫院都只開立院內有的藥品,且要求病人第一次領藥需在醫院完成,造成民衆即使藥效不好,也無法解決的窘境。
曾有糖尿病患在社區藥局抱怨,換地方就醫後,因醫院未購入他所使用的藥品,改開1天吃3次的緩釋型降血糖藥,藥效發揮過程與原來不同,致病情控制不好,但他也無法自行更換處方藥,除非更換醫院。
開業藥師沈採穎表示,許多醫院爲讓病人使用院內藥品,即使沒有合適的劑型,也不釋出慢箋供病人到社區藥局領藥。目前僅知北市聯醫積極推動慢箋釋出,只要是健保給付的藥,即使院內沒有,也爲病人開立。
沈採穎認爲,健保署雖推動分級醫療,但對於大醫院不釋出慢箋的情況,仍然無從應對。既然北市聯醫做得到,爲何無法讓其他醫院做到?她呼籲健保署行文至各醫院,提醒院方只要是健保給付藥品,就可開立處方,勿爲自身利益,限制病人用藥權益。
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表示,病人有權利選擇想要的調劑處所,醫院不能強迫需在院內領藥,健保署鼓勵醫院將處方箋釋出,但也尊重醫師的決定。她提醒病人,若出現醫院強迫開立不合適藥品的事件,可向衛生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