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撞傷人有罪只因「逆向」 專家:比賽規定方向是有原因的
臺北邱姓男子2018年間在校園操場練跑的時候,因與其他人跑反方向,不慎把廖姓男子撞倒受傷,邱男被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競賽活動專家提醒,休閒慢跑沒有硬性規定方向,但多數人習慣採依照正式比賽規則,以逆時針方向跑步比較舒服,如果跑的方向和別人不同,一定要注意別人動向,確保安全。
▲大部分慢跑民衆依正式比賽規則逆時針方向跑步,部分人則是習慣逆向 。(示意圖與本案人事時地物無關/記者劉昌鬆攝)
大同大學競賽活動組組長陳俊民解釋,國際田徑協會在1912年,爲了制定正式比賽規則,統一選手必須照逆時針方向跑,這樣規定的原因,有兩種說法,第1種是因爲心臟在人體左側,人體的重心會自然偏向左邊,逆時針方向跑步比較不會因離心力感到不適。
逆時針跑部的第2種解釋是,逆時針跑的時候,靠肌肉較發達的右腳加速比較有效果,但目前可以看到越來越多左撇子選手,較有力的反而是左邊,使得這種說法現在已經不成立。
▲越來越多人選擇晚上時間到有跑道的學校、公園跑步健走。(示意圖與本案人事時地物無關/記者劉昌鬆攝)
而根據士林地院判決,邱男是知名科技公司跑步社社員,2018年5月7日晚間,社團到臺北市關渡國小操場練習,練習進入尾聲的時候,社團成員都在外側跑道,以順時針方向進行緩和跑,跑在隊伍後方的邱沒注意到前方狀況,迎面撞上逆時針方向行走的廖姓男子。
廖男當場倒地,下巴左側關節脫落,雖當場徒手復位,但右手和髖部仍受有鈍挫傷,邱男坦承疏失,但因雙方和解金額談不攏,和解破局。
▲大同大學競賽活動組長陳俊民說正式的跑步比賽必須採逆時針方向,一般跑步則沒有硬性規定。(圖/記者劉昌鬆攝)
士林地院認爲,邱男採取和他人逆向跑步時,就應該注意其他人的動向,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碰撞,但疏於注意,造成廖男受傷,因此依過失傷害罪將邱男判刑。
陳俊民建議,雖然民衆休閒慢跑時,沒有硬性規定該朝哪個方向,但是大部分人仍會依照逆時針方向跑,如果有人覺得順時針方向跑比較習慣,那就要特別注意安全,畢竟在少數服從多數的情況下,逆向的人應該更加註意順向的跑者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