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SU修正草案初審通過 每年創造產值達150億元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28日初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推動券商開辦離境證券業務(OSU)與銀行國際金融分行(OBU)可同步擴大兩者業務範圍規模,兩者具相輔相成的效果,且每年可創造產值達150億元。

立委李貴敏指出,根據央行統計,自2009年之後,我國資金持續呈現淨流出狀態,2012年第一季到第四季流出達424億美元,且目前銀行OBU(國際金融分行)已經可以辦理外幣有價證券買賣的經紀自營及承銷等業務,不過,就目前資料顯示,2007-2010年OBU辦理外幣有價證券業件數爲零,因此,OSU業務從無到有,將面臨不小的挑戰

陳裕璋強調,銀行業OBU雖然可以辦理外幣有價證券承銷等業務,但證券業務本身並非銀行業的專業,且開放OSU可產生產業關聯效果,券商辦理離境證券業務的外幣資金需求,銀行可以擔任金流工作,對於銀行業與證券業而言,均可擴大業務經營範圍及規模,爲雙贏策略

根據金管會預估,開放OSU後可創造有價證券業務量,並增加券商營收預計初期每年可創造營業收入約150億元。

根據修正草案,OSU可享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所得稅優惠,免稅期爲條文生效起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