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報案車被偷 霧峰警抽絲剝繭30分鐘找回失車
鄭女記錯停車位置報失竊,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員警抽絲剝繭,30分鐘找回失車。(霧峰分局提供/黃國峰臺中傳真)
我的車子被偷了,臺中市大里一位60歲鄭姓女子,日前慌張的向警方報案,臺中市警局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員警,經過交叉比對,甚至調閱監視影像,研判鄭女最後停車位置,並陪同前往該處搜索,檢查可疑跡證,不到半小時,員警就找到嫌疑人:就是鄭女本人,原來鄭女「記錯」停車位置了。
只是吃個飯,半個多小時車子就被偷了,日前中午鄭女心急如焚的向大里分駐所員警報案指出,她將愛車停放於大里區大里路旁,去附近餐廳用餐,不料要離開時車子就不見了,巡佐洪弘寬、員警何孟芝要鄭女不要緊張,先仔細回想,有沒有上鎖、車鑰匙還在嗎?還詢問拖吊單位有無拖吊該車,最後還調閱監視影片,交叉比對警政系統資訊,推測鄭女車輛最後可能停放的地點。
經過以上調查,二員警認爲鄭女應該只是記錯停車位置,於是陪同鄭女,展開地毯式搜索,果然就在隔壁的勝利二路找到鄭女的車子,整個過程僅約30分鐘。鄭女覺得對員警很不好意思,同時也對處理的女警何孟芝高度讚賞,不僅對話溫柔耐心、思緒清晰效率佳,頻頻誇獎她細心又專業。
霧峰分局提醒,因鄭女停放車輛地點與尋獲地點街景、建築物外觀都十分相似,時常有民衆在該地點誤認路,建議民衆停車後記下週遭明顯地標,亦可利用便利手機軟體紀錄停車地點,隨身手機拍下停車位置景觀、周遭門牌,以利迅速找尋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