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發出旺中處分 蘇蘅:下一屆委員是處理執行問題
▲NCC主委蘇蘅(中)、委員張時中(右)30日主持任內最後一次記者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0日舉行第三屆委員任內最後一次會議,確認了上週三「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有線電視」決議內容,並迅速做成行政處分書。NCC強調,下一屆委員要處理的是執行問題,如果蔡衍明不履行切割中天電視臺等3項「附停止條件」,併購案就不會生效。 主委蘇蘅則強調旺中案她不在乎個人譭譽,只要求自己做了什麼事,她也再三澄清,審議旺中案絕無延宕。
NCC30日特別召開記者會,主委蘇蘅與張時中委員共同出席。 NCC表示,旺中寛頻於上週五(27日)函送25項承諾至該會,NCC審視後,認爲申請者自行承諾事項皆具可執行性,經委員會議確認以附附款通過這項併購案。蘇蘅表示,NCC最慢31日把處分書寄出,等旺中收到後併購案決議就開始生效。
NCC說,爲健全產業發展、維護意見多元,旺中案附3項停止條件,分別爲:(一)申請人及其關係人應與中天新聞臺完全切割。(二)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完成營運計劃變更,將中視新聞臺變更爲非新聞臺。(三)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完成設立獨立之新聞編審制度。申請者於成就停止條件,本案許可始能生效,若申請者未履行負擔,或停止條件成就後又有違反,該會得廢止原許可。
NCC參事黃金益說,中嘉網路擁有相當 數量的訂戶,NCC纔會做出這樣的附停止條件,限制不能操控新聞頻道。
對於處分案是否違憲?NCC表示,切割中天新聞臺沒有保護財產權的問題,因爲切割方法有很多種,是請旺中自己用他們可以接受的方式處理。NCC法務處長謝煥幹表示,旺中寬頻如果對處分不服可提出行政訴訟,NCC將會努力準備,謝煥幹有信心的表示,以前碰到,NCC敗訴不多,大都是勝訴。但如果旺中勝訴,NCC 就必須重新審議,但NCC可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另外,旺中寬頻也可調整股東結構後重新送件,但 要看NCC如何認定,如果NCC認爲屬相同案件,則可維持原決議。
張時中委員表示,他因爲與學生有承諾,已在3月向行政院提出辭呈,將在7月底離職返校任教。他表示,就他所知4位新委員中,至少有2位對NCC業務不陌生,對業務的持續推動應沒有問題。
對於外界質疑旺中案審了18個月有行政怠惰之嫌,蘇蘅表示,大富併購凱擘案前後也是花了約15佪月。審議旺中案,NCC每週都有工作會報,包括跨部會調查等等,整個過程進行地毯式檢視,才能在最後做成決議。絕對沒有審議延宕之說。且魏學文委員因爲心臟開刀,原本休養期是3個月,要到8月,他特別銷假回來開會。
蘇蘅在記者會中一度感性表示,她這兩天整理辦公室,整理出各種批評她資料有2大箱,她認爲,社會上不同的聲音都是臺灣重要的正面、多元價值,即使是因爲不瞭解而有偏頗的批評。她瞭解,進廚房就不要怕熱,或許是有誤解,但她認爲怎樣做事才重要,個人譭譽不重要。
她強調,社會上對旺中案有非常多各種論點,但NCC不會被不相關論點擾亂。蔡先生(蔡衍明)所說的一些話,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NCC審議是回到媒體本質,不做言論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