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拘禁剛做完引產手術的前女友20多天並多次強姦 一審獲刑六年半
(原標題:男子拘禁剛做完引產手術的前女友20多天並多次強姦 一審獲刑六年半)
1996年出生的男子劉某某曾經和陳某某是男女朋友關係,但二人後來因關係破裂分手,劉某某卻不顧前女友陳某某剛做完引產手術,將陳某某拘禁20多天並強姦。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2月15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對這樣一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某犯強姦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公訴機關青田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某和被害人陳某某原爲男女朋友關係,因二人關係破裂,陳某某於2020年3月3日至3月9日期間住院並做了引產手術。2020年3月21日中午,被告人劉某某以歸還陳某某東西爲由和陳某某見面,並以帶陳某某買手機爲由駕駛其紅色雪弗蘭汽車將陳某某帶至麗水,後其不顧陳某某的反對,將陳某某帶至青田縣泉山鎮泉山村,二人在車上過夜。此後20余天,被告人劉某某先後將被害人陳某某帶至自己家中。
期間,被告人以暴力、言語威脅、控制被害人的手機等方式限制被害人陳某某的人身自由,並強行和被害人陳某某發生性關係。直至2020年4月12日,被害人陳某某向外界發送求救信息後被民警解救回家。2020年4月16日被告人劉某某被青田縣公安局抓獲歸案。
被害人陳某某在證言中稱,在被拘禁期間,前男友劉某某讓她呆在房間裡不讓離開,還用手銬將她的腳和凳子銬在一起不讓她走動,並多次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其不同意劉某某就對她進行毆打、掐她。爲了達到對她的控制,劉某某還將她的手機弄成飛行模式,並在旁邊對她進行監視,只能玩遊戲和看電視劇,不能發微信和短信,也不能打電話,平時除了吃飯和上廁所,就讓她呆在房間裡不讓出去,4月12日晚上7點多鐘,當時劉某某睡着了,她趁劉某某睡覺的時候,就發了微信給她姐姐求救。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劉某某以暴力、威脅等方式非法限制被害人陳某某的人身自由,並違背被害人陳某某的意志強行與被害人陳某某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拘禁罪、強姦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沒有非法拘禁被害人的辯解及辯護意見,法院認爲,被害人發出的求救信息、公安人員到現場解救時被害人從某家中逃出的客觀行爲表現、被告人劉某某指使其弟弟看住被害人不要讓被害人跑掉的微信記錄以及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相互印證,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足以證明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手段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的事實,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的相關意見與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採納。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某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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