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逃兵認了! 上級命令屠殺洛興雅人「射殺所有會動的東西」
▲2017年一名羅興雅13歲少女出面控訴緬甸暴行。(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文/中央社
人權團體今天表示,兩名叛逃緬甸軍隊的軍人在影片中作證指出,軍方指揮官2017年8月指示他們在突襲少數族裔洛興雅穆斯林居住的村莊時,「向所有看到的人與聽到的聲音開槍」。
緬甸軍方被控下令對洛興雅穆斯林犯下屠殺與性侵等罪行,上述證詞似乎是涉案軍人首度公開承認犯案;東南亞人權組織「鞏固人權」(Fortify Rights)說,他們可爲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進行中的調查提供重要證據。
從2017年8月起,已有超過70萬名洛興雅穆斯林逃到鄰國孟加拉,以躲避緬甸軍方展開的清洗行動。整個事件的起因在於緬甸若開邦(Rakhine State)一個洛興雅叛亂團體發動攻擊。
緬甸安全部隊遭控犯下大規模性侵、殺戮並放火焚燒數以千計的民房,但緬甸政府矢口否認。
關注緬甸議題的鞏固人權說,上月有兩名軍人逃出緬甸,據信被設於荷蘭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關押,國際刑事法院正在檢視針對洛興雅穆斯林的暴力行徑。
根據鞏固人權,33歲的軍人妙溫東(Myo Win Tun,譯音)與30歲的紹奈東(Zaw Naing Tun,譯音)服役於不同的輕步兵營。
兩人供出「緬甸軍隊19名直接作案者的姓名與軍階,包括他們自己,以及6名高階指揮官,他們稱這些人下令或涉及對洛興雅人犯下殘暴罪行」。
鞏固人權指出,這段影片是兩人於7月被緬甸反叛遊擊組織若開軍(Arakan Army)拘禁時所拍攝,內含翻譯成英文的字幕,併發布在一個影片分享網站的鞏固人權頁面上。
美聯社無法獨立證實兩人的說詞,也無法查明他們是否在受脅迫下發表這段聲明。
然而,聯合國機構與人權團體都已廣泛記錄下緬甸安全部隊對洛興雅人發動的暴行。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去年同意審理緬甸被控對洛興雅人犯下種族滅絕罪的案件,訴訟程序可能會持續好幾年。
妙溫東在影片中表示,第15軍事行動中心指揮官丹泰(Than Htike,譯音)下令在突襲穆斯林村莊時「朝所有你看到的人和聽到的聲音開槍」。他說,在一個行動中,他們殺害並埋葬30人,「包括8名女子、7名孩童及15名男人與老人」。
他聲稱,丹泰上校命令他的單位「消滅所有卡拉(Kalar,稱呼洛興雅人的貶低字眼)」,他們朝男人的額頭開槍,並將他們的遺體踢進一處坑洞。他們也性侵併殺害女性,妙溫東本人承認犯下一起性侵案。
妙溫東還提到,他的部隊搶奪村民的手機與筆記型電腦,也偷走牛隻,這些說詞符合媒體廣泛報導的指控。
紹奈東則是幾乎動也不動地直視攝影機,描述他的部隊如何「消滅」20座洛興雅村莊。
紹奈東指出,共有80人遭到殺害,包括孩童、成人與老人,男女都有。他說,這些殺戮獲得軍隊指揮官妙麥翁(Myo Myint Aung,譯音)中校的批准。
鞏固人權表示,這兩名叛逃軍人是在8月中旬抵達緬甸與孟加拉邊界,並要求孟加拉當局提供保護,孟加拉官員之後通知國際刑事法院他們的下落,兩人已經不在孟加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