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千萬保額壽險 先看財力證明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保單不只要看財力證明、還要接受業務員親自訪查民衆大聲疾呼擾民,有鑑於此,金管會放寬財力證明以及保險公司生調(生存調查,瞭解當事人概況)的要求,將壽險保額調升至1001萬元、傷害險或旅平險保額升至2001萬元、累計壽險及傷害險保額調整爲2501萬元。

民衆買一定保額以上保單還要看財力證明及接受生調,引發民怨,對此,金管會同意放寬生調及財務覈保要求,壽險保額調整爲1001萬元以上;傷害險及旅平險爲2001萬元以上,以及傷害險加壽險超過2501萬元以上,纔要生調跟財務覈保。

囿於嘉義頭顱案所引發的道德風險問題保險局自3月起嚴格要求壽險業者,當民衆購買超過「一定保額」以上時,必須落實生調、財務覈保,根據保險局當時規定,當消費者購買壽險達501萬元、傷害險或旅平險達2001萬元,以及壽險加上傷害險的累計保額達2501萬元時,若要進一步購買保單,壽險業者必須派員進行生調,親晤當事人,以瞭解當事人的生活概況。

至於財務覈保要求爲,當民衆購買壽險保額達601萬、傷害險或旅平險保額達2001萬,以及壽險加傷害險保額達2501萬元時,當民衆購買保單時,須提出財力證明以證明自己有能力買保單。

也因此,民衆當購買壽險保額達501萬元、或601萬元時,就要接受壽險公司的生活調查或提出財力證明,甚至當事人若到適婚年齡單身時,也會被生調,該項舉措也遭外界痛批不僅擾民,且又歧視單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