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與馬主席
最近在立法院發生了一出引起公憤的<會計法修正案>烏龍事件。兩黨立委爲了讓特定人士除罪,置攸關國計民生的立法大事不顧,偷偷的閉門協商、大搞暗度陳倉爛戲。毫不意外地,道歉成習的馬總統立刻鞠躬如儀,向人民道歉。
許多民衆不能諒解,這立法烏龍事件,與總統何關,爲甚麼要總統出面道歉? 殊不知馬總統的另一個身分是黨主席,他必須要爲那羣與反對黨同流合污的黨籍立委向人民道歉,以示負責。就像不太習慣於道歉的民進黨蘇主席,爲了這個烏龍事件也只好勉爲其難地彎腰道歉以示負責,免得被黨內外反對派羣起攻訐。
如果就事論事,這個修法案尚未呈報總統頒佈實施,馬總統實在不需要對這個未背書的法案負責。但是身爲國民黨主席,就得爲黨籍立委的脫序演出道歉。
這事正好體現了一個存在已久的問題: 身兼黨主席的馬總統,在主席與總統兩種身分之間如何拿捏? 何者優先? 已經產生了立場上的衝突。
如果把國家利益置於黨派利益之上,那麼站在總統的高度,就必須學習今年美國歐巴馬總統因爲參議院未能通過<槍枝管制法> 而怒斥參議院說:「這是華府最可恥的一天!」那樣,也痛斥立法院「可恥!」
我們都知道,2008年馬英九剛當選總統時,本來不願接受黨主席的位置。講究憲政分際的他,只想站在第二線,後來因礙於民意的壓力,稱選他當總統就是希望他站出來當領頭羊不能躲在後面,他被罵到臭頭,才跳到第一線來。風水輪流轉,五年後又有民意反對馬主席出來競選黨主席。馬總統兼或不兼任黨主席,似乎都有人批評。
以美國爲例,民主、共和兩黨的黨主席,最大的作用恐怕只是在選舉時出來募款及推舉候選人,平時幾乎無人會記得黨主席是誰。在臺灣就不一樣了,黨主席成了權柄的象徵,當總統又能當主席,才能黨政一把抓,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
如果馬總統此後不再兼任黨主席,就可以放膽地進行政府組織改造,不用擔心公務員反彈;也就能夠堅持核四完工,不用擔心反核團體唱反調;也就敢大膽開徵證所稅與奢侈稅,不怕財團反撲。反之,如果有選票的考量,就會瞻前顧後、畏首畏尾。 馬總統如果希望在歷史上留名,就不能過分顧慮到黨的利益與黨的選票。
馬總統每日國是倥傯、南北奔波,忙到開會都會忍不住打瞌睡,結果不但民調低迷,國家競爭力下滑,連投資金額在亞洲國家中幾乎墊底。 如此成績,還要勉強自己去擔任黨主席職務,恐怕兩樣工作都做不好。
或許馬總統該重新考慮他當初憲政分際的主張,不再兼任黨主席,將所有的精力專注於如何扭轉日漸衰弱的國家競爭力、改善兩岸關係、政府組織改造與縮小社會貧富差距。至於與總統業務及政績無關的黨務,就讓有能力駕馭黨籍立委及三教九流黨員的大內高手去擔任黨主席吧。
●作者洛杉基,北市,博,專業經理人。簡介表示,他出生於臺灣北部漁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國、中國,現長住臺北市。如蒙轉載、剪貼,需事先徵求作者同意。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