嬤沒走斑馬線+對角線式穿越 運將撞到她被判拘役50天
臺北市一名林姓老婦不想花時間等2個紅綠燈,搶快穿越路口遭姚姓計程車司機撞上,導致左脛骨上端閉鎖性骨折。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姚姓司機拘役50天,但由於林婦當時並未走在斑馬線上,消息傳開後引發網友討論,「臺灣馬路上的線都是畫好玩的,穿越馬路被撞都是車子的錯。」
林姓婦人2015年1月上午7時許行經民權西路及蘭州街口,當時她想從蘭州街走到斜對面的加油站,又不想花時間多等2個紅綠燈,直接穿越馬路卻遭左轉的計程車撞上,導致左脛骨上端閉鎖性骨折,事發至今1年多仍要靠輪椅代步。
▲▼林婦「對角線」式穿越馬路遭撞。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爲,雖然27歲的姚姓計程車司機也有疏忽,但當時林婦並未走在斑馬線上,因此「輕判」拘役50天。不過,重返事發當時路口,就算是假日車流量還是相當可觀,有機車騎士表示,曾看過明明是紅燈還是有人直接衝過去。
消息傳開之後引發部分網友在PTT八卦版討論,「這運將在做筆錄時一定有說『不小心』,說出這3個字就代表自己沒有盡到注意義務了。」、「臺灣法官普遍都認爲,有車禍就有過失。」、「臺灣馬路上的線都是畫好玩的,穿越馬路被撞都是車子的錯。」、「第一天住鬼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