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告「龍口」 兩代商標戰落幕
「龍口粉絲」這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米粉品牌卻爆發商標大戰,老字號的龍口有限公司,被控仿冒同行龍口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遭到起訴,法官查出,這兩家早在42年前就因爲商標爭議和解,而且一個標裝上龍的圖騰,另一家是銀鍋,並無侵犯商標意圖,因此判龍口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慧芬無罪,全案定讞。
講到粉絲,就會讓人想到「龍口」,這個老字號品牌深植人心,點進去公司網頁,各種包裝商品應有盡有;就是因爲知名度太高,因此引發商標大戰,「龍口食品企業有限公司」控告「龍口有限公司」仿冒,兩家商標大戰從42年前就開打。
兩家粉絲創辦人都是山東人,民國38年來臺後分別設立公司,而且都以山東老家附近的龍口命名。仔細觀察包裝,龍口食品生產的粉絲包裝上有個大大的龍頭圖案,龍口有限公司的則是個銀鍋圖騰;一家叫龍口制粉廠,另一家是龍口粉絲廠。
3年前,龍口食品發現龍口有限公司在販售的龍口食品系列產品包裝上,使用近似「龍口牌及圖」的註冊商標,認爲會讓消費者混淆誤認,要求對方停止侵害商標權,並委請律師提告。
法官認爲,龍口有限公司的包裝並無侵犯商標意圖,判無罪全案定讞,該公司今天也在報紙刊登聲明啓示。兩家龍口商標大戰從上一代延伸到這代,紛紛擾擾40多年,希望就此畫下句點,畢竟和氣才能生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