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甸/把顛倒了的顛倒回來
民進黨執政時期大力推動所謂「本土」教育,要把臺灣倒過來。國民黨上臺,又想把顛倒的東西顛倒回來。政黨輪替是民主體制的常軌,誰說可以用執政者的主觀心態來主導教學方向的?越演越烈的高中課綱到底問題出在哪裡?重點好像集中在「黑箱」。但若不是黑箱作業,教育部就可以限制高中要依照課綱編書與教學嗎?
高中不是國民教育。依據國民教育法,凡六歲至十五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國民教育分爲二階段:前六年爲國民小學教育;後三年爲國民中學教育。高中的教育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條,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合爲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爲了提高國民素質,馬政府將高中納入國民基本教育,但高中卻不屬於國民教育。強迫入學條例也僅規定六歲至十五歲的適齡國民之強迫入學,而不及高中。
▲臺灣女人連線、立委林淑芬檢視國、高中健康教育課綱與教材記者會。(圖/記者楊佳穎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課程綱要,依國民教育法由教育部常設課程研究發展機構定之。高中則由主管機關覈定,分設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除了單科型高中外,配合國家建設、社會產業、契合專業羣科屬性,形成教學之羣、科、學程,得其分類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課程綱要。從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六條以觀,高中課綱之設置,在處理分類教學之範圍,而不在於每科目之詳細內容。
於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硬是加上了中央主管機關爲審議高中課綱審議會的規定。因而產生了現今「黑箱」的爭議。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既准許非學校型態實驗之自行教育,准許自訂課程,爲何同時又硬要普遍訂定強行的教學課綱呢?
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受國民教育既是人民之權利也是義務。國民教育之課綱乃基於憲法基礎。高中教育既非國民教育,不在強迫入學範圍,高中課程綱則應受憲法十一條講學與出版自由之保障。
▲反課綱抗議活動以中山南路爲軸繞圈遊行表心聲(圖/記者陳明仁攝,下同)
四十幾年前,筆者即倡言訂立教育基本法,主要目的在保障教育之中立與興學之自由。史觀歷來不獨存於單一的角度,曲筆偏袒或增僞隱瞞,所在多有。永遠不必期待歷史課綱就是真相。但是,拗於意識形態附從於政治意識,甚至是的外國偏諱史觀,實則不當。課綱之爭又何獨存於歷史一科?假如物理學也爭議起黑洞存在與否?數學是否該教拓樸?英文討論chaos是否該加入字彙?這樣豈有寧日。至於大學聯招要以課綱內容爲範圍,更是扼殺教學自由,甚至侷限了年輕人視野與知識範圍,更無足取。
解決課綱爭議,可以思考高中既不是國民教育,不必有強制課綱。高中課綱何妨許可教科書編輯自訂,留待社會與學界公評。修改高級中等教育法第四十三條,部訂課綱不再具強制效力,或可解決課綱爭議。
●作者李復甸,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執業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