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握手言和 新北勞工局見證元晶與工會首簽訂團協
(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工會,今日在勞工局見證下正式簽署團體協約。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太陽能電池及模組大廠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工會,今(13)日正式簽訂團體協約。雙方於今年6月爆發勞資爭議,但在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鄭建信及新北市勞工局共同協助並召開多次會議輔導後,勞資雙方於10月中旬達成初步共識,並最終針對會務假、生產獎金、建立內部意見溝通管道等內容簽訂團體協約。
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表示,企業與工會不是隻存在對抗關係,透過簽署團體協約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使雙方彼此緊密結合,成爲共同奮鬥的夥伴。本次協約內容有三個重點,第一是就生產獎金爭議,雙方達成共識,並於團體協約中明定不就生產獎金髮動爭議行爲;第二是明確會務假申請規範,避免衍生認定準駁爭議;第三針對輪班津貼爭議,雙方同意先行擱置爭議靜待法院判決定讞。此次團協的簽署,也宣告雙方勞資關係由衝突對立轉爲和諧合作。
新北市產業總工會洪清福理事長表示,元晶工會屬於運動型工會,在數年勞資協商過程中進行諸多動員,以展現勞工團結權。透過上級工會和許多工運人士的協助斡旋、談判,總算化解了雙方的不信任,敵對,互告、抗爭。訂定團體協約不但是勞工運動與企業理性經營間的平衡,也是工會長遠發展必經的過程。未來也將持續協助提升會員勞動權益及勞動條件的相關談判。
勞工局表示,新北市今年已有景文科技大學、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聲寶股份有限公司及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學校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呼籲本市尚未簽訂團體協約之事業單位或有意進行團體協商之工會,可多運用「入廠輔導及協助勞資雙方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計劃」所提供協商技巧、專業諮詢、撰寫草案、陪同協商等資源,共創勞資雙贏。
參與今日活動的貴賓有新竹縣議員羅美文、耀華電子工會理事長劉慶裕、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理事長會副理事長林松宏、勞動部視察黃春玉,新竹縣議員陳新源也派代表到場祝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