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爲何不爽7天國假被砍?重點在民進黨政府的欺騙與背叛

針對勞團要求歸還2016年勞工被砍去的七天國定假日,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4日表示,爲落實勞工週休二日,讓勞工與公務人員休假一致,所以在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基於多增加勞工全年週休假日的前提,廢除國定紀念日七天假,因此現階段沒有重新討論恢復七天假的必要。會這樣說,顯示民進黨政府到目前爲止還是搞不懂勞工在憤怒甚麼,如果再用這樣無法成立的理由繼續拒絕,只怕2020年選舉民進黨會再度慘敗。

馬英九總統任內,原本的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天至少要休假一天,兩週以內正常工時上限爲84小時,所以企業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讓勞工週休二日,因爲當時7天國假還在,所以有的企業選擇讓勞工在這7天國假上班,把這些應放假的時數挪去讓勞工享有周休二日,但也有企業直接同時讓勞工享有周休二日並照樣放這7天國假。

2015年馬英九政府修改勞基法,規定單週正常工時上限爲8小時,儘管修法目的宣稱是要降低總工時,但卻又認爲一口氣將正常工時調降太多企業難以負荷,於是又以統一全國放假日爲名砍了勞工原本比公務員多出來的7天國假。這樣的做法,導致原本就同時享有周休二日和7天國假的勞工工時不減反增,引發反彈。

於是當時的在野黨民進黨的總統候選人英文,在2016年1月4日表示堅持實質的週休二日,但也不能因位在落實週休二日時造成勞工現有權益損失,所以如果選後民進黨主導國會,不會讓國民黨政府砍7天國假的法令過關。

選後民進黨總統立委都大勝,新國會先就職,確實擋下了馬政府砍7天國假的法令。但是蔡總統就職後,推動的勞基法修法方向卻跌破勞工的眼鏡,說好的實質週休二日,變成一例一休,第六天還是可以加班,僅僅是透過提高該日的加班費希望僱主少讓勞工加班。而在這種根本沒有做到實質週休二日的情況下,民進黨政府仍悍然砍了勞工的7天國假,政策跳票

儘管民進黨政府同樣用讓全國放假日統一做爲砍7天國假的理由,但這樣的理由從來就無法成立。首先如果一個國家不管公務員或勞工人人的工時時間和工作日都一樣了,電影院和KTV都朝九晚五天黑就打烊,那誰能去這些地方消費?如果各觀光景點都在週六週日時不開門的話,民衆週休時上哪旅遊?難道要靠退休銀髮族撐起一切消費或觀光市場嗎?所以全國放假日統一,從來就是一個不可能也沒必要實現的假議題

縱然覺得勞工跟公務員一樣享有周休二日之後,就沒必要比公務員再多出7天國假,但全年的放假日分爲週休、國假和特休三種,勞工的特休假因爲跳槽後就歸零重算,加上勞基法的規定,導致絕大多數年紀相近的情況下,勞工的特休假都明顯少於公務員,因此即使不考量加班,勞工的年平均工時仍會高於公務員一大截,所以讓勞工多出七天國假並仍有正當性。而且既然勞基法的修法目的是減低我國勞工名列世界前茅的工時,如果希望同時讓全國放假日一致的話,爲何不是讓公務員也多出這七天國假,非要選擇把勞工的這七天假砍掉?

選前宣稱要讓勞工享有實質的週休二日,不然不會砍七天國假,選後沒達成前提卻依然砍了7天國假,當然讓勞工不滿。因爲這樣的政策是否跳票,完全操之在己。不像經濟成長率能達到多少,也要看國際大環境非政府能決定。如果一開始就打定主要要用一例一休的方式而非真正週休二日,爲何不說清楚?如果採用一例一休又保持七天國假,會讓企業難以負荷,企業支出成本會是多少難道選錢算不出來嗎?就任後才突然翻臉,這樣子要嘛是是太不用心,選前被經過細算,上任後纔去研究突然驚覺企業負擔不了,因此改口。要嘛就是騙選票,明知企業會強烈反彈不能這樣做,但選前先講好聽點讓勞工投了再說,選後再翻臉。

更有甚者,民進黨政府在2016年末砍掉7天國假後,2018年初又修法勞基法,降低休息日加班費,並放寬輪班間隔工時,進一步使部分原本沒享有周休二日的勞工離得到實質週休二日越來越遠。

蔡英文總統是2016年5月就職的,依那時的法令,單週工時已降爲40小時,七天國假還在,加上其餘的國假勞工一年有19天國假,所以勞工一年的正常工時是52周先乘以40小時,再減19天乘以每天的8小時後,爲1928小時。但2016年5月後,民進黨政府的修法並未調降單週工時,卻砍了7天國假,使勞工一年的正常工時增爲1984小時,害勞工工時不減反增,民進黨政府宣稱砍7天國假是爲了落實週休二日的說法完全無法成立,因爲要讓勞工享有周休二日,不必然要砍掉這7天國假。而且2016年5月起民進黨上臺後的做法,勞工全年的正常工時根本就沒有再減少半小時,反而還增加了56小時。

因此出現了詭異的情況,2015年我國勞工全年平均工時爲2103.6小時。2016年一整年下來,由於實施單週工時40小時外加七天國假還沒有被砍,導致2016年我國勞工平均工時減爲2034小時。但2017年隨着七天國假被砍,乃至於週休二日並未落實,全年平均工時竟微幅增至2035.2小時,拿來跟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比較的話,高居第3,日本才1710小時,南韓則爲2024小時。

儘管有一種論調聲稱低薪勞工需要的是多賺加班費而非放假,但這跟砍7天國假完全兩回事。七天國假不砍的話,需要多賺加班費的勞工可以加班去多賺,讓需要休假的勞工休假。反之砍了之後,勞工那七天上班領的只有原本的本薪,一毛加班費都無法多賺,對勞工而言百害而無一利。

如果在實施單週40小時後,考量企業負擔成本,不管是實質週休二日或一例一休下,都無法保留7天國假,那民進黨大可在2016年選前就講明,而不是選前選後兩張臉,讓選民發現自己被欺騙。如果企業不是負擔不起,而是選前滿口要照顧勞工權益的民進黨,選擇優先照顧資本家利益不管勞工,那這對勞工而言就是背叛。不論是背叛或欺騙,都是正常人所不喜歡的,民進黨卻渾然不覺人民的感受,繼續拿前朝政府砍七天國假的理由繼續用,但如果馬規蔡隨的話,何須政黨輪替?如果民進黨政府還沒醒悟民衆的想法,不予理會的話,2020年可能會再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