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出租可行?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投資人寧願養蚊子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呂秉怡認爲,投資客不會輕易把空屋釋放到出租市場上。(圖/記者林信男攝)
國內空屋數量多,營建署認爲,可規劃出租給弱勢家庭。對此,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呂秉怡4日表示,出租會有折舊問題,使房屋價值下降,投資客不會輕易把空屋釋放到租屋市場上,「寧可把房子放在那邊養蚊子」。
根據營建署統計,2013年全臺6都俗稱「空屋」的低度使用住宅數,總量爲85萬6,924戶,新北市以11萬7,772戶居冠,之後依序爲高雄市10萬8,414戶、臺中市9萬9,156戶、桃園縣8萬1,992戶、臺南市6萬7,371戶、臺北市6萬6,354戶。
呂秉怡分析,目前臺灣租屋市場的投報率僅約1.57%,利潤不高,加上又有修繕、租屋糾紛、與房客溝通等問題,因此只有屋主不在國內或較爲老舊的空屋,纔有可能用於出租或其他公共用途。
呂秉怡解釋,具投資用途的空屋,如果用來出租,會有折舊的問題,將使房屋價值下降,所以屋主不會輕易把房子釋放到租屋市場上,寧可養蚊子,等待交易時機。
呂秉怡認爲,空屋出租是很大的挑戰,除非由專業代租代管機構負責,或由政府包租,協助房東進行修繕,並簽署長期合約,纔可能施行,否則大坪數空屋,不太可能釋放到租屋市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