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出招!父親告別式前聲請解除「禁見」 法院明天開庭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涉貪污、侵佔等案,2024年12月26日起訴後,2度獲交保卻重行羈押禁見,柯認爲自己已無「禁見」必要,遞狀聲請解除禁見。臺北地院訂明天下午加開調查庭聽取檢、辯意見,再行評議。

柯文哲起訴、移審後,2度以3000萬元、7000萬元交保,由檢察官抗告,重新羈押禁見;柯上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至今,已接近2個月,柯在與辯護人會見後「出招」,希望獲得解除禁見的法律上寬典。

合議庭收狀後,已通知柯文哲的律師團、檢察官明天下午出庭表示意見,檢方開會研商,在如何確保審判順利進行、發現案件真相前提下試圖說服法院「不」解禁,柯文哲表訂在下月20日下午開準備庭之前,案情再添一變數。

據瞭解,法界人士有人認爲,柯文哲的父親柯承發本月17日過世,訂下月10日辦告別式,柯文哲在獄中洗刷「帶罪之身」的情緒應複雜,正身陷國法處罰與思念親人的兩個困境,有可能是柯聲請解禁的另一深層之原因。

現實上,柯文哲如向臺北看守所申請奔喪,法務部矯正署已定調,會審慎評估准予柯文哲返家探視的時機,不過,官方還未有確定做法,此外,羈押禁見被告單獨聲請解除禁見處分實務上不多見,再夾雜着人道考量,院、檢、辯開庭前審慎拿捏分寸。

依2025年1月2日柯文哲的羈押禁見裁定書,合議庭認爲,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最輕本刑是5年以上重罪,柯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起一般人更有滯外不歸的能力。

裁定說,柯文哲偵查期間曾稱有「安排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的計劃,其妻子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柯自然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

裁定認爲,就京華城案柯文哲確有表明要以「共識決」的統一口徑來解釋本案,依證人陳盈助、邱清章、周芳如、範雅琪、悟覺妙天、蘇進強的證述,也可認定未到案的「橘子」許芷瑜替柯經手鉅額現金。

此外,法官另認爲,柯文哲寫下「晶華-orange出國」等內容,是要許芷瑜出境,將使本案案情晦暗不明,柯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但兩次交保都被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基於尊重審級制度,裁定柯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