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扣薪水、護照還施暴!臺灣遠洋漁船又爆欺壓外籍漁工
▲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向國際媒體發佈「海上奴役」調查報告。(圖/綠色和平提供)
明天就是國際人權日,綠色和平今(9日)公佈「海上奴役」調查報告指出,有34名印尼籍漁工投訴13艘遠洋漁船包括5艘臺灣漁船(含2艘爲臺灣人投資的權宜船)、7艘大陸漁船和1艘斐濟漁船,涉嫌欺騙、肢體暴力、苛扣薪資、扣留護照及超時工作等不當對待。
綠色和平提到,調查報告中有3艘臺灣遠洋漁船「連億興12號」、「福滿88號」及「新展鑫」被多名外籍漁工投訴,疑似利用外籍漁工弱勢處境欺騙他們、扣減薪水、扣押護照、施以暴力對待等。
綠色和平表示,其中曾在臺灣漁船「連億興12號」上工作的一名印尼外籍漁工說,剛開始的4個月一共只拿到50美元;「連億興12號」則迴應否認有類似事件發生。在國際人權日前夕,臺灣遠洋漁業的勞動剝削不但遲遲未解,又繼美國國務院2019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指出臺灣一直無法有效解決遠洋漁船上外籍漁工剝削問題之後,恐將再次受到國際關注。
▲綠色和平提到,調查報告中有3艘臺灣遠洋漁船,疑利用外籍漁工弱勢處境欺騙他們。(圖/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強調,工業捕撈因需長時間輪班工作、安全設備與操作經驗不足,造成漁工受傷或致死機會高,今年已被聯合國評定爲死亡率第二高的職業。臺灣是全球前五大漁業強權且僱用大量外籍漁工,目前約有2萬多名外籍漁工在臺灣遠洋漁船上工作。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負責人蔡佩芸認爲,從事第二大致命行業的外籍漁工常常沒有獲相對應保障與薪資,臺灣又將聘僱外籍漁工分爲境外聘僱與境內聘僱兩套制度,主責機關也分別由漁業署和勞動部規管,連帶薪資與保障也是兩種標準,再加上境外聘僱缺乏勞動檢查,作業地點又在遙遠的大海上,是監管一大漏洞,讓扣薪、超時工作、言語或肢體暴力儼然成爲常態。
▲綠色和平呼籲臺灣應持續推動並打造一套完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制度。(圖/綠色和平提供)
綠色和平以漁業署最新公佈190件遠洋漁業條例違規處分名單舉例,有86件涉及未經申請許可僱用、未簽約與未履行給付薪資等違規事項,佔比達45%。蔡佩芸說,臺灣現行遠洋漁業相關法規仍未能提供外籍漁工完善的勞動保障,即使月薪調整爲450美元,領不到錢的情況還是時有所聞,連違法僱用的情況比例也偏高,境外聘僱制度形同虛設。
綠色和平強調,國際間持續關注遠洋漁業層出不窮的強迫勞動問題,受害漁工以東南亞籍漁工爲最,過去泰國曾因爲漁業中人權侵犯問題而被歐盟於發黃牌警告,耗時近四年修法改革,呼籲臺灣應引以泰國爲鑑,不能因解除歐盟黃牌危機而鬆懈或存有僥倖心態,應持續推動並打造一套完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