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恥」與「X你娘」,哪個殺傷力強?
2010年十一月,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毅爲大臺中市長參選人蘇嘉全站臺,以臺罵「X你娘!」公然辱罵總統馬英九,還說他是「龜兒子」。臺下羣衆竟然暴以熱烈掌聲,也跟着大叫「X你娘!」與臺上互相呼應,情緒達到最高潮。
此事自然引起爲人父母羣衆與良心媒體一陣撻伐。筆者也寫了文章《爲什麼綠營喜歡爆粗口?》聲討那些綠營政客與名嘴,總是喜歡用種種低俗的粗話,達到譁衆取寵的目的。
除了「X你娘」,還有「LP」等,都是綠營常爆的粗口。綠營羣衆竟然辯駁說:「三字經在某些地區跟打招呼一樣正常」。
在國光石化事件抗議場合上,有位公然咒罵馬總統沒有LP的某林姓獸醫,還厚顏地說:「任何批評說LP是下流的人,就是公然對臺灣本土文化的嚴重歧視」! 依照林醫師的說法,無論是性器官、三字經,罵人家的父母親,都是臺灣人常用的「問候語」,也都算是本土文化的重要元素,那麼那些奉臺語文爲圭臬的文化流氓,不更該把這些「問候語」編入臺語文教材,讓自己的子女從小開始學習,怎能說臺灣文學泰斗黃大師說了「X你娘」就是公然侮辱? 這豈不也是「對臺灣本土文化的嚴重歧視」?!
記得當時有律師表示,鄭弘儀可能涉嫌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可處300元以下罰款或拘役。或許馬總統並不認爲此句臺罵過分侮辱人,或不想以上駟對下駟,所以並沒有對鄭某提告,此事也就不了了之。沒想到一個以正港臺灣人自居,以獨家絕學「臺語文」傲人的蔣某,竟然沒把同樣是正港臺灣人、臺灣文學著作等身的黃春明大師的「問候語」當成公然羞辱,對黃大師提起告訴。結果也不是當年一般律師所預期的「300元以下罰款或拘役」,而是萬元起跳,讓人感到十分不可思議。更坐實了一般人對「恐龍法官」的判決總是背離庶民常識的嚴重批評。
罵人「可恥」與「X你娘」這兩句話,對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殺傷力。在「某些地區」,「X你娘」確實是口頭禪。在我長大的北部鄉下,受教育不多的鄉親父老們,只要一激動,這三個字就會自然脫口而出;罵兒子、罵老婆、罵畜生,很習慣加上這三個字,聞者並不會感到特別刺耳。
對一個受過文化教育的人來說,罵他「可恥」,則是奇恥大辱。因爲「可恥」,表示這個人無羞恥之心,書簡直白讀了!這句話,也等於說這個人的人格操守都有問題;既無羞惡之心,則無異於禽獸!
記得紅杉軍運動期間,幾個飄揚在總統府前的巨型黑色氣球就書寫了個「恥」字,表達了人民對貪腐陳前總統最沈痛無言的抗議。這個字有如千金之重,讓阿扁嚇得好幾天不敢到總統府上班,免得看到了觸目驚心。
那些聲援蔣某文化暴行的人,不妨試想一個情境。假如今天換了個男主角,譬如說臺語歌王余天舉辦演唱會,某個一心想出名的蔣姓F咖歌手也舉了個牌子,上面寫着要求余天將打在大熒幕上的臺語歌詞,必需改用「臺語文」書寫,否則就是「不愛臺灣」,就是「可恥」! 蔣某這麼做,一方面嚴重影響了余天大哥唱歌的心情,一方面他舉的牌子也擋住了後面大片觀衆的視線。 別人要求他出場,他則無動於衷繼續喧鬧。余天大哥一氣之下,自然「三字經」、「五字經」脫口而出,依他的火爆脾氣,沒動手打人算是客氣了!
請問法官大人,如果故事重演,你說是余天被羞辱了,還是蔣某被羞辱了?罵人「可恥」來鬧場的,與被辱而氣得回敬「X你娘」的,哪個更該受罰?誰該罰得更重?
遺憾的是,有些法官大人似乎永遠活在雲端之上,他們的超俗看法,也似乎永遠與我們這般庶民不同調。
●作者作者洛杉基,北市,博,專業經理人。簡介表示,他出生於臺灣北部漁村,留美博士,曾旅居美國、中國,現長住臺北市。如蒙轉載、剪貼,需事先徵求作者同意。ET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