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我會哭…帶愛女上工撞死警!「5天前吸毒」刑事局打臉
拖板車駕駛41歲黃志龍7日在國道追撞路肩的紅斑馬警車,警員陳啓瑞殉職,黃驗出毒品反應,他才認了5天前曾吸毒,被依過失致死送辦,10萬元交保。其實他並非第一次吸毒,7月遭判刑,沒想到又毒駕,當時還帶着女兒工作,車上被搜出吸食器,卻害死陳啓瑞,讓獨生子在父親節失去了父親。
檢警指出,黃志龍有5次毒品前科,早在10多年前就曾因毒品罪被抓,最近一次是7月18日,施用二級毒品、又是累犯遭判刑,7日車禍當時,也被警方搜出車內有吸食器,內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但他先是否認毒駕,衝稱是爲了閃避外側車道一輛轎車,才往路肩撞上警車。最後經驗尿,呈陽性反應,他才鬆口認了在3日有吸毒。
▲國道警殉職,留下獨生子過心碎父親節。(圖/翻攝臉書)
臉書上一張張和家人出遊的開心合照,和女兒互動溫馨,還拍了影片記錄,不難想像黃志龍很重視家庭,連車禍當下,他也是把女兒帶在身邊工作,怕女兒被撞擊嚇到,第一時間就抱下車,不停安撫,「她那時候在睡,她現在沒看到我,在哭…」對女兒疼愛有加,卻害死陳啓瑞,讓小孩度過令人心碎的父親節。
黃志龍位在高雄的貨運公司,負責人徐一君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極力撇清關係,直說黃的出勤一切正常,公司也沒有強制「什麼時候出門」,僅要求隔天早上7到8時間要把貨送到土城,應該沒有過勞的情形;更稱不清楚員工的背景,「因爲他看起來都很正常,一般公司應該都不會做身家調查啦…有大車執照,符合我們徵才的需求這樣。」
黃志龍8 日訊後被依毒品、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召開臨時偵查庭,諭令10萬元交保獲准,限制住居。刑事局警方痛批,黃難意圖規避責任,一般而言,吸毒者的尿液約2天半到3天就會代謝到驗不出反應的程度,超過3天根本不可能驗出吸毒,對此,國道警方已經將尿液送至指定檢驗公司,盼證實並非5天前吸毒。
▼看不到我會哭…拖板車駕駛帶愛女上工撞死國道警!(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