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下賤!」名嘴阿帕契事件怒譙將軍 拒和解判賠25萬元

名嘴張友驊痛罵前陸軍副司令,「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潘家宇下賤」等語判賠25萬元。(圖/東森新聞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藝人李蒨蓉等人2015年至陸軍營區阿帕契直升機合影,引起當時政論節目一陣撻伐,其中名嘴張友驊於同年7月在北檢受訪時,痛罵前陸軍副司令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潘家宇就是下賤」等語。潘家宇不滿張友驊貶損其人格,提告妨害名譽,刑事部分北院2019年2月判張拘役30天,民事部分本月12日再判張須賠償25萬元。

據判決,阿帕契案爆發後,張友驊先是在電視臺節目中質疑時任陸軍副司令,「潘先生我也請問一下,你究竟有沒有請企業集團員工去參訪?」,並指着潘家宇照片痛批,「你把阿帕契當作甚麼?公關營是不是?」、「連陸軍副司令,都居然有人會帶進去」等語,事後遭潘家宇提告妨害名譽。

張友驊挨告後,先是於2015年7月在北檢公開受訪時,怒譙「潘家宇是最不要臉的人」、「潘家宇下賤,是這輩子見過最不要臉的國軍將領」,又於2016年4月出庭時狠酸,「我不喜歡跟說謊的人談和解,他(潘家宇)是1個非常不要臉的將領,他是一個說謊的將領,我不屑與他和解」。

北院審理時,張友驊抗辯他並非辱罵潘家宇個人,而是針對潘所代表國家職務;但法官認爲,張友驊於北檢受訪時,多次以「不要臉」、「下賤」等語辱罵潘家宇,後又在提不出證據情況下,於刑事出庭時指潘家宇藉司法手段調查消息來源;又於2016年4月民事出庭時以「非常不要臉的將領、說謊的將領」等語,拒絕與潘家宇和解,認定張友驊確實故意不法侵害潘家宇之名譽權。臺北地院本月12日民事宣判張友驊須賠償2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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