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朱凱翔醉譙計程車運將拒和解 出庭軟化賠1萬全因「法官比我誠懇」
▲政論名嘴朱凱翔(右)搭多元計程車醉譙運將(左),被控涉犯公然侮辱罪嫌,9日在北院法官促成下和解撤告。(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政論名嘴朱凱翔去年(2023年)酒後偕妻吳宇舒搭計程車,到家卻因故譙運將5字經粗話,被控涉犯公然侮辱罪嫌,臺北地院今(9日)開庭勸諭雙方調解,朱原本堅持當時無旁人在場聽聞,但經不起法官「態度比我還要誠懇」,當庭支付1萬元賠償運將達成和解撤告,2人並在記者鏡頭前握手言和,法官感謝雙方「幫法院節省司法資源」,本案將做不受理判決。
本案發生於去年10月8日,朱凱翔參加聚會後帶着醉意,當晚8點多和妻子吳宇舒搭乘多元計程車,回到新北市新店區住處,吳宇舒付錢下車,朱要白姓運將繼續載他去桃園,白男以多元計程車無法跳錶計程收費、須透過向公司叫車等候派遣爲由婉拒。
朱凱翔聞言暴怒,臭譙白男臺語5字經粗話、要白男「站出來」等語,雙方起爭執、鬧進警局,白男堅持提告,朱被送辦後經檢方起訴涉犯公然侮辱罪嫌,雙方試行調解破局。
法官今下午開庭,問朱凱翔爲何不願調解、莫非嫌白男求償1萬元太貴。朱說不在意金錢,他就是不想跟對方談、只願意接受法院判決。朱承認有罵白男粗話、確實足以貶損對方社會評價,但堅稱當下沒有旁人在場聽聞、包括他太太也不在,他更非意圖公然侮辱而開罵。
法官解釋公然侮辱罪的「公然」,不以有他人在場爲必要,而是隻要有不特定人「得」、「可能可以」共見共聞就構成,「有沒有加1個『得』字,是有差別的」。
見朱凱翔仍沒鬆動,法官表明勘驗事發當時影片,「你的情緒好像突然爆開,沒預兆就說出這些話」、「情緒轉折好大」、「老實說,如果你突然在法庭這樣子,我也會嚇到」、「我看你也不是這樣的人啊」、「我覺得當下你不是有點醉,而是很醉」。
▲政論名嘴朱凱翔(右)搭多元計程車醉譙運將(左)握手言和。(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接着勸說白男「你應該是很有駕駛經驗的多元計程車司機,見過各式各樣的乘客吧」、「我知道你拒載理由,並沒不合理啊,我知道你沒有跳錶,沒法確定載他去桃園要收多少錢」、「我不是當事人,不能百分之百同理,但我可以理解當下你們2個人的狀況」。
朱凱翔經不起法官勸說,承認當時喝醉脾氣大,但法官「態度比我還要誠懇」,他問白男願不願意再調解、什麼條件他都答應,白男說只要1萬元補貼跑法院的車馬費,因爲「計程車司機就是靠時間賺錢」。
法官打鐵趁熱,當庭爲雙方草擬和解筆錄,朱凱翔短暫離庭去ATM領1萬元現金,當庭捧交白男,輕聲說「不好意思,我的錯!」白回以微笑並握手,簽完撤告狀,法官感謝雙方「幫法院節省司法資源」、本件將做不受理判決,法官提醒白男不能再提出民事求償。
最終,朱與白離開法院時,在記者鏡頭前2度握手言和,朱還遠遠揮手喊著白男名字說「掰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