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戒不掉!戀童性侵犯出獄 網咖找未成年小鮮肉大搞3P

檢察官問訊後發現余男2000年也曾利用相同手法誘拐4名未成年少男,認爲余男恐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曾犯對男童性侵的嫌犯,才服完刑期後出獄,沒隔幾年又再犯,兩名被害少年因在網流連被少年隊警察帶回才揭發這起事件,檢察官認爲嫌犯恐有再犯之虞先予以聲押。新竹地院則判定這名戀童性侵犯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2罪各3年、對未滿16歲男子性交2罪各7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

46歲的余男喜歡獵捕未成年少男,平時常在各處網咖流連尋找下手獵物,2015年的時候,余男在某網咖結識兩名未成年少男,15歲的A與13歲的B(代號),余男利用網遊的共同話題製造機會,再提供他們免費遊戲點數,兩位少年因此與余男交好,更三不五時給他們零用錢,兩少男也將余男當成自己乾爹一般,三人常常一起吃喝玩樂。

某次,余男將A、B兩名少年帶到汽車旅館大搞3P性愛趴,哄騙兩少男學A片裡的男優爲他口交,卻被以髒的理由拒絕,於是余男角色對換,改成余男幫少男口交和手淫,兩位少男在不情願卻無卡奈何的情境下被余男性侵得逞。

新竹市少年隊在網咖例行巡邏的時候發現兩爲少男的蹤影,帶回警局後詢問,才知道兩少在輟學期間流連網咖遭余男性侵的事情,立刻前往將余男帶回調查,檢察官更是在問訊的時候發現余男爲性侵累犯,在2000年才因使用同樣手法拐騙4名無知少男成功,余男在2002年法院判決下來後服刑完出獄又再犯,檢察官認爲余男恐有再犯之於虞,所以將余男當場羈押至今。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余男曾因爲性侵男童案遭重判8年,出獄後應該更警惕自身行爲,但爲了私慾又與兩名未成年少男發生性關係,有害兩少年性觀念的正常發展,對其身心發展也有影響,因此依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2罪各3年、對未滿16歲男子性交2罪各7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