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過勞陷兩難...醫師爭納勞基法是求救訊號:誰來救我們的命?

圖文/今週刊

醫師行業有獨特性質,政府將醫師納入《勞基法》,絕對不能重蹈『一例一休』規畫不夠周延覆轍,否則恐怕會危及民衆性命民意極力反彈可以預期。」前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臺大醫學院內科特聘講座教授陳定信表達憂慮。

曾任衛生署副署長、現爲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鄭守夏也認爲,「除了醫師的意見,政府也應該思考縮減工時會不會影響醫療服務提供、損及民衆就醫權利。

持續性、緊急性、不確定性醫師工作三項特性與工時限制衝突

陳定信口中的「醫師行業獨特性質」。「醫師工作特性具有持續性、緊急性、與夜間及假日仍須救護等特性⋯⋯醫師必須以病人臨牀需要爲主要考量,由於病人病情變化的不確定性,每位病人的醫療需求難以預測,因此,醫師工作時間必須具有很大的彈性。」這段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的共同聲明,明確指出醫師工作有「持續性」、「緊急性」、「不確定性」三項獨特性質。

「醫師普遍擔心限制工時以後,醫療行爲被迫中斷的狀況。」這是臺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楊銘欽,接受衛福部委託進行「醫師納入《勞基法》對於醫療服務提供及民衆就醫影響評估計劃」。

楊銘欽解釋,納入《勞基法》以後,雖不至於發生「刀開到一半,醫師準時下班走人」的荒謬現象,但對於需要較長時間的複雜手術,確實可能產生影響。例如有醫師反映,「假設現在下午3點,下一臺刀預計要開8到10個小時,而且還不一定能準時開完,難道要病人等明天再開嗎?」

衝突一:病人能等到明天再開刀嗎?複雜手術需要較長時間、無法移交其他醫師

面對上述狀況,找另一位夠資格完成同樣手術的醫師執刀,是最簡單的解決方式,但偏偏就是有些手術,並非人人都能勝任。即使找到能完成同樣手術的醫生,現行臺灣的醫療環境也無法交給其他醫師負責。7月底楊銘欽出席一場專家會議,就聽見具法律專業的醫師說:「不要以爲納入《勞基法》以後,交班了就沒事,同事接手如果出了差錯,很可能兩個醫師都會吃上官司。」

衝突二:十大「救命重症科首當其衝醫師將「適量排刀」、病患門診恐更久

由於各科工作內容不一,將所有「醫師」納入《勞基法》,對不同科別的影響也不會全然一致。因此,楊銘欽進行影響評估研究時,已先將衝擊範圍鎖定在神經外科心臟外科、心臟內科、骨科胸腔外科、一般外科、整形外科、婦產科泌尿科神經內科

檢視這十大科別即可發現,衛福部預判,可能因醫師納入《勞基法》而受衝擊的,都是攸關性命的「重症科別」,陳定信憂心的最壞狀況,「若規畫不夠周延,恐怕會危及民衆性命」。

衝突三:影響物質報酬、牴觸核心價值部分醫師收入將縮水、救人第一可能受罰

除了第一線醫療困境,醫界內部反對《勞基法》的意見,還同時來自物質與精神層面。國內受僱醫師薪資,有相當部分來自與醫療機構針對健保給付費用拆帳(PPF)。

儘管PPF佔醫師收入比率隨各醫院及科別有所差異,但醫師所得與執行業務量確實存在連動關係,限制工時,可能讓部分醫師荷包縮水。一位外科醫師減少手術量,每月與醫院拆帳所得金額,自然也跟着下降。(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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