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愛她的香水味! 保全跟拍女子如盯梢 判拘役50天

臺中陳姓保全因迷上陌生女子身上的香水味,接連多天尾隨、跟拍對方,遭判拘役50天。(資料照片)

就愛這種香水味!臺中陳姓保全因迷上陌生女子身上的香水味,去年6月9日開始,一週內接連3次騎機車尾隨該名女子,甚至拿手機偷拍女子、在對方工作場所外盯梢,被害人不勝其擾報警,陳男卻在被警方告誡後仍繼續跟蹤、騷擾對方,事後更辯稱只是「巧遇」,一、二審皆依跟騷法判他拘役50天,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擔任保全工作,去年6月9日早上,他疑因經過該名女子身邊,被女子身上的香水氣味吸引,竟接連在9日、13日及14日早上約7點左右,趁着女子外出上班途中,騎機車尾隨對方到公司,之後又在被害女子工作的場所外徘徊、盯梢女子在公司內活動,直到傍晚對方下班。

女子察覺遭跟隨後即向警方報案,警方並開立書面告誡書給陳,要求他不得再騷擾女子,未料,陳男在暫停行爲1周後,又於22日上午持續騎機車跟隨女子,甚至趁着停等紅燈的時候拿手機偷拍對方,導致女子社交生活受影響。

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一開始確實有跟蹤女子,但經告誡就停止了,後來是因爲要去買快篩劑及早餐,纔會遇到對方,並沒有要跟蹤對方的意思。但女子指證,確實看到陳男拿手機拍攝,且一路跟隨;警檢勘驗路口監視器也確認陳男一路尾隨,依跟騷法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陳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時,陳男一下說是跟人約在附近,一下又說是要去超商買快篩劑,證詞反覆,法官不採信其說法,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