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4年編8.5億元 助328處商圈、4.5萬小型商業店家創新價值
▲行政院會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經濟部今(28日)在行政院會報告,4年匡列8.5億元的「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劃」。經濟部表示,全國共有 328 處商圈,涵蓋約 4.5 萬家小型商業店家,是地方經濟重要支柱,然而,商圈面臨同質性高、店家特色不顯著等課題,爲此政府將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以「優化體驗」、「吸引觀光」、「標竿競賽」以及「組織培能」4大策略,透過中央與地方協力,爲商圈創造新經濟價值。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中小企業是臺灣經濟發展的根基,而地方商圈是在促進地方繁榮的關鍵,爲落實賴總統「均衡臺灣,在地希望」治國理念,並展現地方多元活力,促進地方創生,邁向厚植軟實力,打造國家品牌的願景,本案將以觀光爲取向,4年匡列8.5億元,推動商圈品牌的行銷、推廣及輔導。
卓榮泰表示,請經濟部跟地方政府並肩合作,積極推動「優化體驗」、「吸引觀光」、「標竿競賽」、「組織培能」的四大策略,共同塑造商圈新典範,爲地方創造品牌價值,針對未來執行過程,也請經濟部研擬各細項計劃以利實施。
經濟部補充,全國共有 328 處商圈,涵蓋約 4.5 萬家小型商業店家,是地方經濟的重要支柱,也是展現臺灣多元文化和活力的場域。然而,商圈面臨同質性高、店家特色不顯著,以及內需市場有限等課題,需要政府和民間的共同努力來克服。
▼經濟部「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計劃」。(圖/經濟部提供,下同)
經濟部指出,爲此政府將強化商圈品牌行銷推廣,促進經濟均衡發展。以「優化體驗」、「吸引觀光」、「標竿競賽」以及「組織培能」策略,透過中央與地方協力,爲商圈創造新的經濟價值。
經濟部再指,具體作法包括依據不同商圈類型,分別提供所需資源,強化商圈整體競爭力。此外將配合相關會展與節慶,推廣節慶文化遊程,開發多元觀光客羣,創造國際觀光亮點,同時爲強化商圈的凝聚力及榮耀感,由地方政府輔導推薦優質商圈,樹立標竿典範,引領商圈成長,並健全商圈發展。
經濟部表示,此計劃目標希望能提升旅客到訪人次及商機,根據目前調查旅客到訪人次約每年700萬人次左右,商機收益約12億,盼計劃明年元旦上路後能夠以此基礎,每年提提升25%遊客人次,並創造每年增家30%商機。
最後經濟部強調,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落實各項措施,翻轉商圈品牌新印象,讓商圈成爲觀光客必訪必買的遊憩景點。深化商圈特色,優化服務體驗,提升商圈集客力,帶動周邊共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