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技師學院被指賺取“人頭費” :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

央廣網北京5月6日消息,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深化產教融合、促進校企合作,培養數以億計的大國工匠,也是我國邁向製造業強國的戰略路徑之一。

但仍有個別院校,把學生實習變成學校工廠輸送廉價勞動力的藉口。近日,江蘇省鹽城技師學院的學生向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反映,學校強迫學生到指定工廠實習,否則就不給發畢業證

記者深入調查發現,這所全國首批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存在多項教育部人社部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令禁止的問題,甚至涉嫌賺取實習學生的“人頭費”。

南柯化名)是鹽城技師學院2018級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的學生,他上的是五年制高職班,今年3月開始,他被學校安排到鹽城當地一家叫維信電子的工廠實習,超負荷勞動令他實在無法忍受。南柯說:“如果不實習或實習期沒滿是沒有畢業證的。我不太想在維信電子實習了,其實蠻累的,一天12個小時。”

南柯告訴記者,在維信電子這家工廠,作爲剛滿18歲的學生,他被要求從早上八點工作到晚上八點,和社會工幹一樣的活,一樣的工作時長,卻只能拿到社會工一半的收入,大約三千元左右。雖然有駐廠老師,但平時沒事看不到他人,更談不上學校老師的全程指導了。

而更重要的是,鹽城技師學院安排的實習崗位經常和所學專業沒有任何關係。學生楊清正(化名)說:“我們這個系學的職業就是電工,但學校給我們送的實習工廠跟我們學習的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他就是給我們送去做那種像汽車配件(的工作)。”

多位鹽城技師學院學生告訴記者,他們二年級的時候已經實習過一次,那次叫“工學交替”,而到了三年級,學校又讓去工廠實習,仍說是“工學交替”,每次都在工廠裡“工學交替”至少三個月。

學生透露實習協議簽完後被學校統一收走

同學們說,他們曾和實習工廠簽過一個合同,但簽完後就被收走了。而在學校和實習工廠之間,還有一個勞務中介的角色。

記者:你自己可以選擇換(工廠)嗎?

學生:自己選擇不了,只能中介給你安排,你就去哪個廠。

記者:中介指的是誰呢?

學生:就是我們學校和廠裡,中間還有個單位,安排廠和安排學生到哪個廠。

今年3月8日,2018級的學生楊清正也被學校安排在一家叫東山精密的企業,他上的是夜班。他告訴記者,勞務中介時常監督着他們的實習情況,“中介有的時候會到這邊宿舍來看看,給我們洗腦,讓我們儘量留在廠裡面。”

楊清正說,他們被學校安排到工廠裡實習,在學校的人才培養方案裡叫“工學交替”和“頂崗實習”,但在實際操作中,兩者沒有任何區別,就是到工廠裡幹活,而且沒有任何商量餘地。楊清正說:“一點商量的餘地都沒有,強制性讓我們去‘工學交替’。第一次出去的時候也是一個學期,第二次也是一個學期,這次出來學校之前也沒有跟我們提前說,也沒有經過我們同意。老師說這是一門課程,不堅持下來,畢業證書不給你發,強迫我們留在(廠裡)。”

學生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學校班主任曾公開表示,“頂崗實習”將與畢業證掛鉤

一位在鹽城東山精密打工的小時工告訴記者,工廠裡有一些崗位對學生工來說,確實太累,而且學生工的時薪和社會工、小時工差別很大。

小時工:有很多學生工都幹不了這個,那一批好像有云南來的學生,來了三四百人,結果跑得就剩一百多人了。他們學生工的工資可低了,一個小時十六、七塊。

記者:你們一個小時多少錢

小時工:(每小時)25元。

多位學生對記者表示,作爲學生工,他們被強制加班和上夜班,且週末不能雙休。工廠曾對外宣稱,他們每個月可以拿到四千多的工資收入,但實際到手只有兩三千元。在學生們看來,他們是在給學校打工,給工廠充當廉價勞動力。

學生楊洋(化名):我感覺就是學校壓榨我們,說難聽點就是爲學校打工嘛!我們去的話學校肯定有人頭錢的。

學生楊清正:我們出來“工學交替”,學校拿錢、中介拿錢,最後(剩下的)錢纔到我們手裡。

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學校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學生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而且安排學生在工廠實習也有明確的工作時長限制。但在鹽城技師學院的校企合作中,這些規定都是一紙空文。

根據鹽城技師學院印發的學生手冊,二年級在校生“工學交替”時間每學期不超過一個月。而多位學生反映稱,學校每次安排“工學交替”均在三個月以上。

此外,《江蘇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規定,安排實習學生“頂崗實習”,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而多位在維信電子“工學交替”的學生說,他們每天被要求工作12小時,週末只有單休

一位工廠的工人親眼目睹實習生們的工作,很是不忍,“累呀,我們都受不了,你別說是學生工了。他一站站十幾個小時,十幾個小時誰受得了啊!不讓你坐還不讓你靠,不是就站在那不動的,是要來回走的。”

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五部委2016年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明確,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但記者以暗訪方式採訪一位鹽城技師學院負責“工學交替”的老師時,他對學生上夜班的情況十分清楚。

學校老師:夜班夜裡可能要稍微苦一點。夜裡比白天稍微多(賺)那麼一點。

記者:是不是一個班兒多個幾十塊錢

學校老師:估計也沒有幾十,可能多二十塊錢。

學生手冊

按照規定,“工學交替”和“頂崗實習”是兩個不同的學習階段,都要有專門的指導老師全程指導。但實際中,這兩個學習階段的界限模糊。學生楊清正說,他們名義上是到工廠“工學交替”,但實際上老工人教一下後,就讓學生直接上崗操作了。而該校的學生手冊中也明確,“頂崗實習”必須在完成相應的職業資格考覈後安排。楊清正說:“我第一次實習的時候,當時那一個廠基本就是我們學生到了之後,那些老員工就全部撤離了,去了別的地方,整個廠都是我們學生在幹。”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還明確,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學生家長認爲到電子廠實習對健康有害,就此和班主任交涉

記者假借學生家長身份,試圖探訪位於鹽城的東山精密產業園,被拒絕進入工廠。但一位工廠員工向記者透露,勞務中介和學校都會從實習學生的身上抽取“人頭費”。

工廠員工:學校安排中介,然後聯繫到我們廠裡面來。工資是學校抽一部分,中介抽一部分。

記者:我聽我弟弟說他一個月拿兩三千塊錢。

員工:抽的太厲害了,正常的話學生工拿4200元左右。兩邊一抽,抽出去1000塊錢。

不來工廠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這位工廠員工對記者表示,來這裡實習的學生,大多數情況都是這樣。工廠員工說:“都是這樣的。昨天一下走了一百多個,今天又要走七八十個。學校說不好聽點就是賺錢呀,介紹一個人過來,幹到七天,然後(學校)拿錢。它拿一部分,一天1個人1塊錢,這是廠裡面給的,然後到月底了,學校從學生工資裡面還要抽一部分。”

記者又以學生家長身份,聯繫到鹽城技師學院一位負責實習的老師,希望自行更換實習工廠,但遭到拒絕。而對於學校和工廠之間的勞務中介,這位老師這樣解釋:“現在基本上用工、包括實習等都是經過中介,就跟人事代理是一樣的。我們跟企業,企業也是相當於委託他們,外面的用工性質都是這麼個情況。我們跟企業對接的時候,他們說我們怎麼樣用工,然後企業直接跟中介或者跟人力資源對接。”

記者還通過暗訪方式,聯繫到與鹽城技師學院合作的勞務中介。這名勞務中介毫無顧忌,坦言學校和中介都要從實習學生頭上賺取“人頭費”。

記者:如果是我介紹的學生,我這邊有返點沒有?

勞務中介:都含在內,就是我只收我的管理費,其他的我都給你們。

記者:管理費咋收的?

勞務中介:要看當時在廠裡面給出來的情況是怎麼樣的。

記者:(鹽城)技師學院這邊咋給的,我們就咋給唄。

勞務中介:都一樣的,都是一視同仁。

這名勞務中介還告訴記者,工廠可以直接將“人頭費”打給勞務中介,由中介和學校分成。

勞務中介:(學生工資)滿勤是26天,只休4天,不曠班、不遲到、不早退的情況下每個月可以拿到4200元以上。

記者:給你的管理費,是從這4000多元裡面出還是?

勞務中介:(管理費)是額外的,廠裡面給出來的管理費,它是按每小時多少錢。打個比方就8塊錢1小時算,我們可能抽個1塊或者2塊,然後剩下的5塊多都是你們的,我們都會有財務跟你們對接的。

記者:發工資是工廠直接打給學生嗎?

勞務中介:直接給學生,不經我們手的。

記者:然後管理費直接給你。是吧?

勞務中介:對,分開給。

記者:管理費咱倆分是吧?

勞務中介:對,就這麼個意思。

網友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鹽城技師學院強迫學生實習的問題

記者網絡檢索發現,今年4月,還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反映此類問題。該留言下方的動態反饋顯示,4月16日,有關部門已對該留言認領交辦,目前仍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