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檢察官詐騙 贓款花光扣押購買物

警察局第6分局逮到詐欺犯,查獲電腦證物。(盧金足翻攝)

假冒檢察官詐騙手法老梗,仍有民衆上當!臺中市警察局第6分局接獲報案,詐欺集團假冒國泰醫院來電,佯稱有人盜用被害人證件申請醫療補助後,再換人假冒警察局、地方法院檢察署來電,稱被害人的身分證件涉及刑案,需配合檢警偵辦並交付現金監管帳戶,被害人信以爲真,交付60萬元給假冒檢察官的詐欺車手警方循線桃園拘提邱嫌到案。

因應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刑法沒收新制,落實任何人不得保留犯罪所得的原則,擴大沒收範圍,警方強調,詐欺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外,都應予沒收。

警察局第6分局長林樹徽爲貫澈新政府打擊毒品、詐欺案件決心,指示專案小組務必全力偵辦,案經報請臺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精股何檢察官建寬指揮偵辦,復經專案小組循線追查,鎖定1名邱姓男子涉有重嫌,復經被害人指認確認系邱嫌所爲無誤。

經警察局第6分局蒐證後,昨天(21日)下午六時見時機成熟,持拘票桃園市中壢一帶拘提邱嫌到案,詢後邱嫌坦承犯行不諱,惟贓款花費殆盡。

警方調查,邱嫌花費贓款所購買的手機、電腦等詐欺所得物品全數扣押,全案依涉嫌詐欺罪嫌移送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衆,接獲不明電話表示要監管帳戶即是詐騙,請立即告知親友並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求證,避免自身積蓄遭不法之徒騙取。